第A06版:法治社会

又有人效仿宝山老爷叔驾驶孙子玩具卡丁车上街

男子驾驶“卡丁车”上路去购物

本文字数:586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本报记者此前报道过一则“宝山老爷叔驾驶孙子的玩具卡丁车上班”的新闻,如今,在徐汇区,竟也出现了同样“神奇”的一幕。记者昨天从徐汇交警获悉,7月29日晚,徐汇区零陵路天钥桥路路口有一男子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卡丁车。目前,徐汇警方已依法对违法车辆先予扣留,并对钟某“使用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嫌疑人钟某驾驶买给自己孩子玩的某品牌电动卡丁车外出购物,途经零陵路天钥桥路路口遇红灯停于非机动车道后被群众拍下。徐汇警方在钟某工作地将其抓获,同时查获违法嫌疑车辆。到案后,钟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徐汇交警告诉记者,卡丁车、老年代步车、袖珍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等车辆因为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属于非法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不得上路行驶。

“由于国家对这些车辆没有统一的生产标准,因此各生产厂家制造的车辆安全技术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易埋下道路安全隐患。”民警告诉记者,使用这些车辆的人,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学习和技能培训,对车辆的保护与安全防护也知悉甚少,不懂安全合理用车,极易导致事故发生,严重时会危及生命安全。“如果这些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辆,而被处罚人没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男子驾驶“卡丁车”上路去购物 2019-08-07 2 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