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沪浙海事“接力”登记办证“不停航”

本文字数:410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上海海事局联合浙江海事局创新政务办理模式,无缝衔接“原登记证书注销”与“新证书办理”,船舶不停航办证。记者获悉,此举将为企业节省办理时间,避免经济损失。

近日,上海海事局接到东展船运股份公司反映称,公司住所地由上海迁至浙江舟山,所属“游神1”等5艘国际航线化学品船舶要办理船籍港变更手续。

根据《船舶登记办法》及《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从注销到申请办理新的登记手续,规定耗时约74个工作日。

上海海事局组织相关部门为此专题研究,分析“不停航”办证的可行性,同时积极与浙江海事局联系沟通协调。上海海事局同时办理注销登记与临时国籍登记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浙江海事局也优化流程,同时办理船舶名称核准、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登记等申请,待公司注销临时国籍登记证书同时发放新的登记证书,同样实现了当日办结,极大提高了船舶登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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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沪浙海事“接力”登记办证“不停航” 2019-08-09 2 2019年08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