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劳动工伤

本文字数: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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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时间不定,是否有加班费

我在公司负责给领导开车,上班时间不固定,一般每天早上7点半接总经理上班,晚上有时要9、10点钟才能下班,但从来没有加班费。

现在我有意辞职,请问是否能索要加班费?

另外如果要证明加班,我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龚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工作时间不定,同样可依法享有加班费。只要龚先生能证明每周固定工作时间大于44小时,且证据合法有效的话,你要求加班费应能得到支持。

接受入职培训,辞职须否赔偿

我大学毕业进入目前的公司工作时,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附带了一个培训协议。

培训是对当年公司招录的所有新员工统一进行的,时间是一个月。

按照这份培训协议,这次培训的费用为8万元,我的合同期是3年,服务期也是3年。我现在想离职,但是涉及到赔偿公司培训费的问题。

请问律师,这样的内部培训“标价”为8万元是否合理合法?我是否需要作出赔偿?——高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高先生是否需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如按培训协议的约定,高先生主动离职的确需要对公司作出相应赔偿,但关键是公司内部的培训科目及费用是否合理,对此高先生有权了解,并要求公司出具培训项目的收费依据。

即便培训费用都有相关依据,高先生离职时也无须全额赔偿,公司应根据他已经工作的时间进行折算并作相应的扣除。

合同履行过半,遭辞如何补偿

我在现在的企业工作了1年半,当初签订合同的期限是3年,这就是说本来我还应该工作1年半。

请问律师,现在辞退我,应该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薛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薛小姐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1年半,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薛小姐可以向该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另规定,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也就是说,薛小姐可以获得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试用期满被辞,咨询有否补偿

我今年跳槽到一家新的公司,签订的合同包含3个月试用期。签合同的同时,我还签收了一份告知书,内容是说试用期满前会有一次测试,测试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最后一名的不能转正。

最近我的试用期即将届满,人事告诉我说,由于我的考评成绩是最后一名,不符合录用条件,很可能不能转正。

请问律师,公司这样做是否太不合情理?如果试用期满辞退我,是否应给我补偿?——王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但是,现该公司在与王小姐签订劳动合同时,已通过书面的告知书,说明和解释了试用期内必须进行测试和综合考评,且最后一名不能转正,而王小姐经测试和笔试之后,被证明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故公司完全有权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应得的试用期工资以外,王小姐不能因此获得其他经济补偿。

遭到客户殴打,能否认定工伤

袁某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遭到客户的殴打而受伤,打人者已经被拘留了。

袁某认为自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认可。

请问律师,袁某的情况究竟能否认定为工伤?  ——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

现单位不认可,袁某只要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可在该起事故发生的一年之内,自行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

遭遇工伤事故,咨询维权途径

我舅舅1年多之前在工作中受伤,起初工厂还跟他协商赔偿的事,也支付了一点医疗费,一个负责人还曾答应过赔偿方案,但后来该负责人离职了,继任者不接受赔偿方案。

由于不懂法,这事虽然一直没有解决,我舅舅也没有去走法律途径。

最近他经人指点,自己去要求工伤认定,却被告知已经超过1年,劳动部门不肯受理。

请问律师,我舅舅还有其他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么?——孟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就此剥夺劳动者获得赔偿的权利。

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主动申请工伤鉴定,否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导致最终超过时效不能做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医疗费、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只能由用人单位负担。

需要提醒的是,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受害者应尽快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时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企业破产倒闭,劳动纠纷咋办

我叔叔工作的企业破产了,他被通知去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并签劳动合同终止书。

问题是,我叔叔跟企业还有一起劳动纠纷。

请问律师,我叔叔如果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并且签了合同终止书,对自己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无影响?  ——李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企业破产的话,劳动者应该向法院申请变更被诉的主体,即原来的用人单位变更为相应的破产清算组为被告。

而按照法律规定,企业依法宣布破产,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是具有优先清偿权利的。

骗走单据原件,能否讨回欠薪

老板欠我1万多元的工钱,我有相关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个月我找老板要钱,他派了个经理来处理,那个人答应马上给我钱,让我把单据原件先给他,说去财务那里办手续领钱,等钱取出来再通知我,我就把单据全给他了。

事后他并未给我钱,我去追问,他竟然不承认拿了我的单据。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证明老板欠我这些钱?手里的复印件可以作证么?  ——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就证据效力来说,复印件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在本案中,胡先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因为如果公司认为已经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公司应负举证责任,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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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劳动工伤 2019-08-12 2 2019年08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