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本报讯 到超市内将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藏匿至过期购买,然后向超市敲诈勒索……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针对该起恶势力敲诈案件向超市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事后回访。发现超市已经根据检察建议进行了“安全防护”,管理能力也大幅“升级”。
据介绍,该案件是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后的金山区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犯罪团伙多次至本区某镇一大型连锁超市,或将临近保质期商品藏匿至过期后购买,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为要挟;或利用恶势力影响直接向超市索要商品,目前犯罪嫌疑人已悉数落网。针对本案中超市在管理、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金山检察院对该超市制发了检察建议。
回访过程中,超市管理人员表示已按照检察建议进行了整改。管控上架商品,清理过期商品;配备将商品“夹带”进超市的报警系统;妥善处理索赔事件,结合遇到的不法侵害完善处置措施。及时报警和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加强员工法治意识教育,鼓励员工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保护超市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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