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蒙面持械抢劫 潜逃7年落网

男子因抢劫罪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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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因生活不如意加上经济困境,男子梅某某伙同谭某某等5人深夜抢劫一棋牌室,得手后,梅某某潜逃外地。7年后,梅某某最终于今年初被警方抓获。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梅某某提起公诉。金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梅某某有期徒刑11年。

2011年7月30日,金山警方接到报案称,辖区内一棋牌室遭几名戴头套的蒙面男子持械抢劫,棋牌室内共13人被抢去现金、手机、首饰等财物,价值5万余元。

经侦查,警方先后抓获谭某某、李某、张某、张某某、陈某(上述5人均已判决),并于2011年8月2日将另一名同案犯梅某某上网追逃。2019年1月,潜逃在外逾7年的梅某某最终被民警抓获。

梅某某交代,2011年上半年,他结识了谭某某等人,因为工作不稳定,处于经济困境之下的几人便商讨着想通过不法渠道谋点钱财。几番商讨之后,梅某某等人便决定到常去的棋牌室抢劫。几人随即便展开行动,梅某某等人先是购买了头套、手套等物品以遮盖面部,又购买了水果刀以及木棍。

2011年1月29日晚,梅某某与其同伙按照商定好的计划,进入棋牌室上演了蒙面持械抢劫的戏码。得手后,几人将财物均分,梅某某因害怕事情败露受到刑罚,便马上潜逃到了外地,至此下落不明。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外潜逃逾7年后,梅某某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日前,金山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梅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梅某某伙同他人以持械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最终,金山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判处梅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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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蒙面持械抢劫 潜逃7年落网 2019-08-19 2 2019年08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