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司印章承接工程一男子被判刑6个月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被告人陈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陈某原为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负责人,在未取得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找人刻制了“某某印”的签名章和“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并使用该两枚印章从事承接建筑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活动。2015年底,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消了陈某负责的某分公司。2018年7月,陈某提供该两枚印章给其朋友付某使用,付某在得到陈某许可后,在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投保单(团体)》上盖上了“某某印”和“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经鉴定,涉案印章均系伪造。2019年4月6日,陈某在列车上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陈某已取得被害人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谅解。一审法院认为,陈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陈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陈某具有坦白情节、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态度好的意见,予以采纳。
私制模板伪造假币 一男子获刑10年罚金10万
一男子利用自己制作的假币模板,用打印机伪造面值20元的第五套人民币共1940张。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崔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间,被告人崔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其租赁的大棚内、河北省三河市某小区内,利用自己制作的假币模板,通过打印、烫金、剪裁等工序伪造面值20元的第五套人民币。2018年9月2日,民警将崔某抓获。民警从崔某身上及其租住处等地起获面值20元的第五套可疑人民币共计1940张。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上述1940张面值20元的第五套可疑人民币为机制假人民币。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崔某违反国际货币管理法律法规,私自伪造货币,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伪造货币罪。
庭审中,崔某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其辩护人认为崔某无前科,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建议对崔某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应予惩处。
交通事故致死 被告需赔偿遗体整容费
遗体整容关乎死者尊严、亲人祭奠,那么交通事故死亡案中遗体整容费是否应单列赔偿呢?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李某在赔偿丧葬费的同时,亦赔偿尸体整容费。
2017年12月4日上午,李某驾驶重型货车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某路口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周某头颅崩裂当场死亡。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责,死者周某无责。事后,周某亲人根据殡葬习俗请人为周某制作安装假头颅并进行遗体整容,花费3万元。2018年8月,周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及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44834.50元,其中一项为遗体整容费3万元。保险公司认为遗体整容费应包括在丧葬费36342元内,不应再重复列支。
法院认为,周某头颅在交通事故中崩裂呈粉碎性损坏,遗体受损严重,周某亲属为保持遗体完整而支付的相对高额的遗体整容费不违反民间对死者殡葬的习俗,亦符合其作为死者近亲属的情感需要,遗体整容费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该费用列入丧葬费显然对周某亲属不公平,遂支持赔偿丧葬费的同时亦赔偿遗体整容费。 王睿卿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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