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足不出“沪”就可跨域立案

上海海事法院成功实现双向跨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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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海海事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向大连海事法院发起了跨域立案 通讯员 周晨佳 摄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黄丹

本报讯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就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向大连海事法院发起了跨域立案。这是上海海事法院继8月13日作为管辖法院受理全国首例海事跨域立案之后,首次作为协作法院办理的跨域立案,标志着上海海事法院成功实现双向跨域立案。

当天下午14时10分许,王律师来到上海海事法院,她代理的是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原告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称其与被告某物流公司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原告将一批货物由海阳港运至福清核电码头,但至今被告尚未向原告支付运费,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上述欠款。

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争议管辖法院应当为大连海事法院。听闻上海海事法院可以跨域立案,王律师专门携带材料来咨询。

了解其诉求后,立案法官将其引导至“跨域立案”专窗。快速审核材料后,立案法官打开了“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页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步骤输入案件相关的信息材料。

很快,立案申请提交到了大连海事法院。收到申请后,大连海事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审查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上海海事法院随即将大连海事法院的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当场打印出来并交予王律师。

“现在足不出‘沪’就可以完成海事案件的跨域立案,免去异地奔波之苦,这真是法院司法为民实实在在的举措,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便捷。”王律师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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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足不出“沪”就可跨域立案 2019-08-26 2 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