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崇明一渔民违法捕捞中华鲟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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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崇明警方破获1起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一渔民因违法捕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7日,陈家镇派出所接到崇明区渔政管理检查站移交称,渔政执法人员在陈家镇奚家港西岸巡逻时,从一艘拖网船上查获1条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邢某称其于8月7日凌晨在佘山岛北侧海域将捕到的鱼获放进船上的冰箱里。渔政管理人员查获时,中华鲟已经死亡。经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认定,该鲟鱼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测得体长55厘米,约1岁多。

目前,上海市设定的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位于崇明浅滩以东,南临长江南支北港主槽,北接长江北支水道,东临东海,最东点为佘山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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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崇明一渔民违法捕捞中华鲟被刑拘 2019-08-26 2 2019年08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