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通讯员 赵小雨
本报讯 自称“富二代”,是“上海某汽车运营公司的股东”,来烤鱼店打工只是为了“体验生活”,并且有能力将人介绍进该公司工作。熊某这样拙劣的骗术,没曾想真骗到了烤鱼店老板曹先生和万先生。日前,犯罪嫌疑人熊某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熊某在曹先生和万先生开的烤鱼店里打工,与二人结识,后来三人在一起喝酒时熊某为了夸耀自己,便欺骗二人说自己是上海某汽车运营公司的股东,谁知二人信以为真,竟都指望着让熊某为自己或亲戚谋份工作。
为了使二人深信不疑好实施诈骗,熊某展示了自己伪造的工作证吊牌,并说自己能帮助他们成功得到这份工作。之后分别向曹先生和万先生索取了3000元和8000元的“好处费”。
几天后,熊某假装安排曹先生和万先生的亲戚进行面试。过了两周,熊某谎称二人面试通过了,做了一份假合同与二人签订。曹先生、万先生之后察觉不对劲,核实后发现劳动合同竟然假的,遂报警。
嘉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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