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落水管“惹祸”新房被“水淹”

闵行区浦锦街道房地物业调委会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化解纠纷

本文字数:1579

  □法治报记者  金勇

法治报通讯员  张峥华

孙某刚搬进装修好的动迁房,卫生间和主卧室地面就出现了严重的渗水情况。经过物业上门检查后发现,原来是隔壁空置房卫生间落水管松动后造成的渗水。孙某找到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找到闵行区浦锦街道房地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

调解员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调解,开发商推翻承诺后,又启动联动协调机制,最终将这起纠纷顺利化解。

【案情简介】

孙某是浦江镇的一户动迁户,分配到的一间动迁安置房此前已装修完毕,但不久该房屋的卫生间经常发生地面冒水现象,于是孙某请装修工前来查找维修,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又发现住宅中经常出现小飞虫,而卫生间和主卧室地面的渗水情况也越来越严重。装修工将整个卫生间和主卧室的地面全部敲掉也没有查找出漏水的症结。

孙某随后向物业报修,物业随即派维修人员上门查看,还是没有找到漏水点。又过了两天,物业维修人员前往隔壁邻幢同层查找原因时,发现原来是空置房卫生间落水管接口松动造成渗水,水渗到孙某住宅的卫生间,造成孙某住宅内卫生间地面砖、主卧室地板翘裂,墙面不同程度进水及部分物件出现霉斑并损坏。至此,困扰孙某一家多时的漏水症结终于水落石出。据了解,该住宅区房屋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于是孙某找到开发商协商调解,首次的协商按开发商当初立场以修为主,孙某提出赔偿一口价79000元的要求,开发商代表不同意,首次的协商因双方分歧较大而草草收场。

【调解过程】

因为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该案件被移送至街道信访办、房调委,房调委的调解员接到该案后,通过现场查看漏水情况、翻阅案件相关资料等了解实情,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协调会。协调会上,孙某情绪激动始终难以控制,对自家的种种遭遇深感愤怒,并在言语之间透露出对开发商的不信任。调解员同情并理解孙某的遭遇,同时劝导孙某不能漫天要价,而是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尽快妥善处理赔偿问题。另一方面,调解员也从法、理、情的角度去引导开发商,开发商是本次房屋工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以百姓利益为前提去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给受害人一个交代。如坚持走法律诉讼途径,耗时耗力,还不一定能达到心理预期,不如适当退让。在调解员一番情理法结合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孙某不再坚持原有的诉求,同意降低赔偿标准到46000元,而参会的开发商代表也同意以现金46000元作为一次性维修补偿款。

然而好事多磨,第二天准备签调解协议时,开发商断然推翻了先前的承诺,开发商内部对维修补偿款的最终数额产生了分歧,使得协议的签署与维修补偿款的落实遇到了阻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棘手难题,街道信访办、房调委立即启动以房调委对接机制为载体的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与开发商以及其上级总公司进行沟通交涉,在历时十个多月后,该起因房屋落水管“惹祸”的赔偿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经调解员情理法结合地多番劝慰疏导,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出退让,最终就纠纷解决达成共识,并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空置房落水管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而引发的赔偿纠纷调解案,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并无异议,双方的主要分歧在对维修补偿金额的意见差异较大,这也导致案件的调解难度增加。

调解员在接到该案后,首先通过现场查看漏水情况、翻阅案件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实情进行了解,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面对情绪不满的当事人,调解员先疏导其情绪,让其宣泄不满与愤怒,在当事人情绪趋于稳定后,再引导其正确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其次,针对开发商断然推翻承诺时,调解员又充分利用街道房调联动对接机制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沟通、联动协调,最终使得双方达成共识,顺利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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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落水管“惹祸”新房被“水淹” 2019-09-17 2 2019年09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