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店外大排长龙,等候一二个小时是常态;好不容易等到上菜,第一件事不是吃,而是拍照拍视频发微博、朋友圈……近年来,“网红店”越来越多,靠着较有特色的产品和网络传播影响力,店家招揽了不少生意,赶时髦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都要去尝试一下“网红”食品,否则就好像被时代抛弃了,与身边人少了共同话题。
但“树大招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网红店”的招牌,发现有机可趁时便伸出了罪恶的手……
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就两起涉嫌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经审理,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到3年不等。
收到一封手写的信
某蛙类火锅店是近年来声名鹊起的一家“网红火锅店”,以较有特色的菜品和口味引爆本市及周边省市美食圈。因为在网络上的口碑一度“爆棚”,许多蛙类火锅爱好者都曾相约去店里一探究竟,排队2小时才能进入店里是常态。尽管最近几年,该火锅店开了不少分店,但还是生意红火。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家声名在外的网红火锅店就遇到了麻烦。
今年1月初,位于本市黄浦区的该网红火锅店总公司办事处收到了一个快递包裹,工作人员打开后发现里面是一个U盘和一封信。在这个电子化办公普及的时代,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这封信竟然是手写的,而且信中提及的内容让工作人员不由紧张起来——这是一封敲诈勒索信,写信的人称掌握着该火锅店某分店的违规视频,要是不按照要求给钱,就将把视频曝光。
工作人员查看U盘,里面的确有某分店后厨的视频画面。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工作人员根据信中留下的支付宝账号与对方联系,对方开口就提出要50万元“封口费”。为了稳住对方,工作人员表面应承,并分两次转账10万元到指定账户。但实际上,火锅店早已报了警。
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程江和李俊就被警方抓获了,当时他们还在期待火锅店继续支付剩余的“封口费”。
要价50万元封口费
程江和李俊都是从外地来沪的务工人员,被抓获时,程江正在打工处上班,而无业的李俊则在浴室休息。对于寄快递给火锅店并企图敲诈勒索的事,程江和李俊都承认了。
根据程江和李俊交代,今年三十出头的程江曾经在该网红火锅店某分店工作过,在后厨帮忙时看到过一些他认为不规范的行为,就偷偷用手机拍摄了下来。今年1月初,已经不在火锅店工作的程江与朋友李俊聊天时说起了这些视频内容。
“我说想把这些视频寄给火锅店趁机敲一笔钱,李俊听了也同意,还说他有一个其他人名字的支付宝账户,可以用来收钱。”程江供述。
根据程江的说法,他和李俊约定,由他负责制作视频、写敲诈信寄给火锅店,李俊负责通过账户收钱。之后,两人便按计划行事。程江将手机里的视频上传至电脑,并复制到U盘后,抽空写了一封敲诈勒索信,要价50万元。做完这些,他便用假名和假联系方式寄出了快递。
第二天,火锅店工作人员通过支付宝账户联系了李俊。
“因为我表达能力不行,对方说的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有一部分内容是程江组织好语言通过微信发给我的,我再修改一下回复对方。”李俊供述称,程江所写的文字威胁语气比较重,他还进行了适当修改,让语气和缓一些。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俊和程江同意火锅店先转5万元至李俊正在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不过他们要求火锅店在5天内支付完剩下的45万元。同时,李俊和程江经过商量后决定用李俊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收剩余的钱。
到了约定应该支付剩余45万元的期限,火锅店的工作人员又联系李俊,并在交涉后,转了5万元至李俊提供的他本人的支付宝账户。李俊和程江当天就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钱平分。
程江和李俊以为火锅店理亏不敢声张,还在等着火锅店继续支付剩余钱款,但火锅店工作人员答应程江他们的要求只是“缓兵之计”,其实火锅店早已经报警。很快,警方就根据线索找到了程江和李俊。
经过审查,承办此案的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程江、李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威胁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程江有期徒刑4年3个月,罚金2万元;李俊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
“竞争对手”委托偷拍?
无独有偶,就在该网红火锅店总公司收到程江、李俊敲诈勒索信的前一个月,位于本市一知名商场内的该品牌火锅店分店店长也收到了类似的快递。
去年12月中旬,警方接到该火锅店报案称,有人寄了一个装有U盘的包裹给一家分店的店长,U盘内是多条号称该火锅分店厨房违规操作的视频,寄快递的人留言称将举报火锅店,并留下了手机号。火锅店工作人员立即与对方联系。
“他说手里还是有好几段类似的视频内容,要去举报我们。”火锅店工作人员回忆,“后来他又说这些视频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委托他拍的,但委托人没有兑现承诺,所以他来找我们解决这个事。”
火锅店工作人员还表示,在之后的沟通中,对方称自己以前也在其他餐饮单位做过类似暗访拍摄,但是谈及竞争公司的事时,他却拒绝透露任何信息,并开价15万余元“卖”视频内容。生怕直接拒绝对方会带来更多不良影响,经过多次商讨后,火锅店工作人员转账5万元给对方“了结”此事。
不久,根据火锅店提供的线索,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赵洁抓获了。根据赵洁的供述,他曾经在该火锅店的一家分店工作过几个星期,视频就是在那段时间拍摄的。而且根本没有所谓的竞争公司要他拍摄视频,这些都是他忽悠火锅店的谎话。实际上,他到该网红火锅店工作的初衷是为了“偷师”。
“偷师”途中再生邪念
年近四十的赵洁早些年是开餐厅的,上海、无锡等地的市场他都尝试过,但不知是饭菜不够好吃还是时运不济,他的餐厅生意总是不好。久而久之,赵洁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还欠了不少外债。为了生计,赵洁开始在本市多家餐饮店内打工,还于去年通过招聘成功进入该网红火锅店工作。
“一开始我是想去学他们特色菜的做法的。我想偷学别人的产品做法,以后就可以依样画葫芦经营自己的店了。”赵洁坦白。
去年11月下旬,赵洁到该火锅店一家分店的后厨工作,主要负责一些配菜、打杂的事。在工作中,赵洁发现该店的后厨环境和他想象的不同,还有一些他觉得操作不规范的情况。虽然还没来得及偷学到特色菜的做法,但赵洁有了新的“生财之道”——他想通过偷拍的方式把这些不规范的行为记录下来,“以后可以卖给电视台举报他们”。
赵洁在网上购买了一套微型摄像机及配套的眼镜,工作时他就偷偷戴上设备,偷拍后厨的情况。收集到自己想要的视频素材后,赵洁就辞职了。之后,他将拍摄的视频进行整理,拷贝到U盘快递给分店店长,并在火锅店工作人员与他联系时提出了让对方支付“拍摄费”买回视频的条件,否则他就将把视频卖给别人。经过讨价还价,赵洁从报价15万余元降价到5万元,并通过支付宝收取了“拍摄费”。
到案后的赵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家人则帮他退赔了5万元。
今年4月,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赵洁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赵洁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偷鸡不成蚀把米”是笔者对上述两起案件最直观的感受。餐饮卫生是大家都关心的事,也是关系到所有人的事。然而,涉案的三人在发现餐饮企业存在所谓的不规范操作后,没有通过正确途径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而是想着利用该 “漏洞”赚一笔。他们以为餐饮企业会因为心虚瞒而不报,任凭他们狮子大开口,但他们打错了如意算盘,最终因为贪心触犯法律。但愿上述两则案例能给有此企图的人一些警示。
餐饮企业管理方面的不足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的生财之道,从这个方面来说,餐饮企业自身也应该扎紧篱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操作流程,严把招聘用人条件,弥补改善不足之处。无论是新潮的“网红店”,还是历久弥新的老字号,餐饮企业加强后厨等各方面的规范管理流程都是企业长久经营、保持良好口碑的必要条件,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基本要求。尤其是“网红店”,想要靠一时噱头维持经营显然是不可能的,只有过硬的产品品质才是硬道理。
幸好涉案的火锅店遭遇敲诈勒索后有“底气”寻求帮助。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做好了自身应有的规范,即便他人有心找茬,也无从下手、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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