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主笔闲话

企业“生病”如何“治”

本文字数:546

  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不可避免,一些企业突围而出,一些企业无奈出局。受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局部民间金融风波、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生病”企业时有出现,濒临破产、资不抵债,本期“专家坐堂”结合典型案例,看法院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为企业“治疗”,通过破产审判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破产重整对于挽救陷入困境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关系到企业的再生,重整一旦成功,不仅挽救了一个企业,更保障了员工的就业机会,也能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可以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由于与《破产法》配套实施的相关司法解释的匮乏,在审判实务过程中,各地法院对于破产重整制度的运用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因此,法院既是重整案件的审理者,又是重整程序监督者,通过平衡、监督、协调等方式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企业一旦破产,就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破产财产的变现,直接关系到企业员工和债权人的利益。而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专业人士组成。法院通过指挥、监督,保证清算过程透明公正,破产财产变现后分配合理、公平,最大限度减小企业破产造成的负面影响,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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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企业“生病”如何“治” 2019-09-24 2 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