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从法律顾问处到律所

——耄耋老人忆律师制度恢复40年

本文字数:2004

1995年5月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转制时律师合影留念 资料照片

  据《北京晚报》报道,律师行业从恢复到发展的历程,没有人比85岁的周纳新更清楚。作为律师制度重建后北京回归的第一位律师,后来又从事律师行业管理多年,周纳新见证了40年来律师行业从无到有,一路发展壮大。

听周纳新回忆起律师制度恢复初期的情景,让人有种听段子一样的感觉。

律师制度恢复第一案

在1979年之前的二十多年里,律师行业已完全不复存在。偌大的北京城一个律师也没有。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律师制度作为法治建设的需要,才开始恢复重建。

当时负责律师行业重建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副院长,想起了20世纪50年代就在律师行业工作,现已经转行到劳动局工作的周纳新,“三顾茅庐”将她请了回来。律师行业的“星星之火”便在高级法院一间办公室颇有些寒酸的角落里“燃烧”起来。很快,周纳新代理了律师制度恢复后全国第一起刑事案件。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的一个工人因偷了他人七辆自行车、再加上公家一条毛毯、四百米电线等被提起公诉,周纳新是他的辩护律师。

“虽然案情挺简单,但因为是第一案,意义非同寻常。”周纳新还清楚地记得,法院专门在大礼堂开庭,下面坐着几百人,大多是法律口的,还有不少老百姓旁听。说是庭审,其实更像是一堂刑法、刑诉法的教学课。开庭都有哪些程序、法官、检察官该说什么,律师如何辩护,都要借此案为今后的庭审立个标杆。人民日报庭后专门对此案做了报道,向世界宣告中国恢复了律师制度。

为“坏人”辩护不被理解

周纳新说,由于当时老百姓还没有什么房产、存款,因此最初律师代理的案件基本是法院指派的刑事案件。

94岁的老律师蒋维正39年前办理的一起故宫盗宝案备受社会关注。

1980年2月1日,越狱的惯偷陈银华在故宫养心殿里看到了一枚硕大的“珍妃之印”。他藏身厕所,趁夜下手盗窃,结果触发了故宫值班室的警报器,最终在故宫城墙上被抓获。

陈银华之前已经犯了多起盗窃案,服刑未满越狱,潜入故宫再次行窃是准备捞够资本从此跑路。因此有人认为,这样劣迹斑斑的人,一定要处以死刑才行。

作为陈银华的辩护人,蒋维正律师认为,判死刑是不妥的。因为当时刑法规定盗窃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在法庭上,蒋律师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向法庭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依法判案,判了陈银华无期徒刑。

那个年代的老百姓,对于犯罪怀有最朴素的憎恶,他们大多还无法意识到,一个“坏人”也有合法权益,以及律师维护它的意义。因此,社会上对律师也颇有微词,觉得律师都是“诉棍”,替坏人说话。

周纳新记得,有一次开庭前,她在法庭里发现,法官席在审判区的中间、公诉人在左侧,而律师的席位却不和公诉人相对,竟然被设在下面与被告席并列。“我当时就不干了,法院、检察院、律师三家办案为的是同一个目的,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凭什么我律师就在下面啊?”周纳新说,别看只是个座位,但反映的是当时司法系统甚至是社会对律师的偏见。

她当即向法官要求调整位置,最后经院长批准,终于把辩护人的座位摆在了公诉人的对面。她为自己,也为全体律师赢得了与法官、检察官“平起平坐”的地位。

打个电话就能找律师

律师制度重建初期,全北京只有一个律师从业机构,名字就叫法律顾问处。

直到1982年,北京律师行业有了民事律师事务所、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才从单一的刑事辩护发展到离婚、继承类民事案件和一些经济纠纷。周纳新说,当时的律师都是国家干部身份,凤毛麟角,因此常常会出现当事人排队请律师的场景。

随着改革大潮涌起,律师事务所从国办性质发展到合作制、合伙制,像雨后春笋一般增加,律师队伍也迅速壮大。

截至去年底,全国律师已达42.3万人,标志着我国已经步入律师大国行列。与此同时,老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增加,有了纠纷,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律师。

家住北京的陈女士就遇到过一件麻烦事,因为楼上水管长时间漏水,邻居又拒绝维修,陈女士将邻居告上法院。作为普通人,头一次打官司,陈女士手足无措,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打了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那头的咨询律师特别耐心地帮她分析法律问题,还给出了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陈女士家的难题顺利解决,她才发现自己竟忘了问律师的姓名,没顾上向他道声谢。为了表达感谢,陈女士只能用“笨”办法——一次次拨打12348,只为了再次听到那个声音。

可陈女士并不知道,在12348北京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平台,每个工作日都会有几十位律师值班,接听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志愿服务的律师众多,且轮流值班,再遇上很难。同一号码162次拨打热线,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工作人员帮陈女士找到了这位律师。

经过了40年的发展,律师早已不再是稀缺资源。打一通电话就能找到专业律师免费答疑解惑,在北京16个区6878个社区、村全都法律顾问,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这种“奢侈”正是律师行业及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给每一个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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