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沪推出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

本文字数:475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继“容缺经办”之后,上海市社保中心再推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据悉,社保业务“容缺经办”是指申请人办理社保业务时,提交的申报材料虽有欠缺,但可锁定申报事项和申请主体,同时申请人承诺可在规定期限内补全的,经办机构可先予办理和受理。该业务自今年9月20日起试行,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此次新推的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明确,自10月起,申请人在申请办理社保业务时,因各种原因造成申报材料不齐,且缺少的办事材料已纳入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范围的,可书面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经办机构将先予受理,并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函请相关部门协助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将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

如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经办机构将对其申报业务作不予办理结论或撤销原审核结论,取消其承诺办事资格,并纳入社保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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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沪推出社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经办试点 2019-10-14 2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