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崇明区司法局、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崇明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崇明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这标志着崇明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
《办法》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崇明实际,将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全部纳入区检察院通知辩护或通知法律帮助范围,明确了区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可以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的情形,并就通知辩护和通知法律帮助的衔接机制、流程和时限、犯罪嫌疑人拒绝辩护和拒绝法律帮助的处理,以及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建立、案件的指派、律师履职保障、案件质量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等作了具体规定,细化了各方职责。
记者获悉,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让法律援助律师或值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由区检察院通知介入,将有利于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同时,有助于检察机关通过听取律师辩护意见从而能够更全面、更准确地审查案件,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据悉,三方将落实《办法》规定,推进刑辩全覆盖试点工作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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