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网店运营泄密30万条客户资料成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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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刘晓曦

本报讯  在购物网站被要求登记个人信息十分普遍,但这些信息却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分别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意图通过售卖他人信息获利。

2018年初,金某在某购物网站的旗舰店从事运营、推广、老客户维护的工作,担任网店经营主要负责人。2018年12月,金某在网上认识了男子王某。

2019年2月初,两人决定由金某负责提供客户数据,王某负责售卖数据,利润平分。金某给王某的数据都是在网店有过交易的真实客户资料。每一项客户资料都包含收货姓名、收货地址和手机号码3个信息,共计30万条。

王某收到数据后,便在网上发布售卖数据广告。但几次尝试交易均被买家拉黑,以失败告终。

宝山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物证、书证、犯罪嫌疑人供述、勘验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互相印证,证明了犯罪嫌疑人金某非法向犯罪嫌疑人王某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的犯罪事实。金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王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者行为本身均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因此2人的行为分别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属既遂,遂对2人提起公诉。

记者从宝山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与金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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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网店运营泄密30万条客户资料成牟利工具 2019-10-15 2 2019年10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