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免费美容”是陷阱 不交钱就“毁容”

本文字数:635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打着免费脸部护理的幌子,忽悠人走进美容院,其间竟故意涂抹物品致使被害人脸部出现黑点,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其接受店内美容服务,否则将会面临“毁容”的风险。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莫某某、吴某某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该5名被告人拘役和有期徒刑。

今年6月1日,章女士、王女士逛街时遇到一名热情的男子,对方称有“免费服务”,她们便跟着男子来到了附近一家美容院。一位美容师先对章女士进行了“皮肤测试”,把黑色膏药涂在她脸颊上,章女士的脸竟然迅速变黑。章女士慌了神,要求美容师免费将黑色物质清洗掉。然而,美容师却表示,用清水是洗不掉的,必须用美容院特制的药水付费清除。如果不及时清洗,皮肤就会发炎、红肿,甚至“毁容”。

王女士、章女士拒绝接受店内收费服务,美容师的态度也突然变得蛮横起来,与二人发生了口角甚至最后演变成了肢体冲突,遭到殴打的受害人遂来到派出所报警。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吴某某、杨某某、桑某某共同出资在金山区设立了一美容院,并聘用犯罪嫌疑人吴某为店员,以免费体验为由诱骗6名被害人至店内,致使其脸部出现黑点、过敏等症状,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被害人接受美容服务。

金山法院审理后以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莫某某、吴某某、杨某某、桑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 “免费美容”是陷阱 不交钱就“毁容” 2019-10-25 2 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