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中国

2019首届中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法治论坛开幕

法治,让三峡生态更美好

本文字数:2114

2019首届中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法治论坛开幕现场

  □法治报记者  徐慧  重庆报道

“法治让三峡生态更美好!”昨天,2019首届中国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法治论坛开幕,来自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法律工作者、理论工作者等200余人齐聚重庆开州,分别就如何加强三峡库区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库区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构建跨学科、跨区域、跨行业、创新性的协作交流平台展开研讨,为全面推进三峡库区“绿色、低碳、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言献策。

开幕式发布生态保护倡议书

开幕式上,开州区委书记冉华章代表组办方致辞,他表示此次论坛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长江中上游特别是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务实举措,是从根本上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生动实践。希望各位嘉宾积极献计献策,以改革的精神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以专业的素养凝结出法治的硕果。

随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总裁向泽映,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长徐泉,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谭晓荣先后讲话。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表示,三峡库区是长江流域的重要节点,承担着当地及长江中下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此背景下,重庆市开州区委区政府举办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法治论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开州区委区政府和开州人民强烈的看齐意识、大局意识、绿色发展意识和担当意识。对开州人民这种环境保护超前意识和奉献精神,我们发自内心地敬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两台“大牛”机器人的舞蹈下,组委会发布了此次论坛倡议书。

随后,首场“说法——依法保护长江三峡生态文明”专题论坛开启。

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法治保障的初步研究

陈德敏(重庆大学党委原常务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政府参事、重庆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治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制度架构,长江三峡库区保护和发展需要依托法治保障。建议建立储备均衡轮换和分类制度,保障资金的持续性投入,明确储备动用权的形式条件,坚持淡水资源有偿使用原则,把握好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客观约束,保证好“三条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刚性实施,规划好规模适度、生态宜居的超大城市、大城市、城镇集合,协调好城乡现代化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与持续建设。

长江保护地方立法的现状、问题与因应

柯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三峡库区保护目标具有多重性、多维度的特点。三峡库区保护立法既涉及地方立法对标国家政策与法律的担当,又涉及国家自上而下的政策性扶持与激励,以及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为此,采取碎片化的立法模式存在诸多弊端,由国家立法更为恰当。三峡库区保护立法需要既涉及长江干流保护,又涉及非干流区域的河湖保护;既涉及水要素,又涉及土地、森林、岸线、河道等多种环境与资源要素;既要涉及水污染防治,又要涉及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事项。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实证分析

秦鹏(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通过对278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例情况分析,我们认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需要从4个方面进行把握,被告类型应限于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生态、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可以是单一被告,也可以是共同被告,但是两个以上被告的案子一般属于普遍共同诉讼;被诉行为包括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也包括违法行使职权;公益诉讼的救济类型应该以救济环境公共利益为主,环境公共利益应区别于基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而产生的国家利益。

流域生态修复责任制度的现实问题和完善对策

徐以祥(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修复应该是系统、科学和有效的。未来制度要对政府的生态治理决策进行制度管控,所有生态治理工程要纳入重大决策程序中,包括进行听证、专家论证,特别是生态专家论证以确保决策符合生态规律,同时和法律专家互动以保证生态修复科学性和对整体生态修复的效果性。

司法服务长江三峡生态文明

王剑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保护长江三峡生态文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为保护长江三峡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为保护长江三峡生态文明提供强劲司法动力;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保护长江三峡生态文明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

下午,第二场论坛主题为“做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与会嘉宾湖北省秭归县委书记卢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刘洪平,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家法,涪陵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彦,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论文三等奖获奖者张兴安,云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兰永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主任、论文三等奖获奖者任海新作了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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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中国 A08 法治,让三峡生态更美好 2019-11-08 2 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