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网购APP上买到300瓶假茅台

两男子因销售假酒被起诉

本文字数:637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肖瑶

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刚刚过去,大家越来越习惯网购给生活带来的便利,但隐藏在网购背后的一些风险也让人防不胜防。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公诉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而涉案物品则是300瓶价值不菲的“假茅台”。

金先生经营一家旅店,平时有采购酒品的需求。2018年7月上旬,他通过某网购APP求购大量茅台酒,该平台的采购员小吴开始帮他找货。随后,小吴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王女士声称自己能给小吴以每瓶1650元的价格供货。

2018年7月下旬,王女士的上家欧某和江某某在物流店现身,他们当场交付了50箱茅台酒并办理了发货手续。2天后,金先生收到该50箱300瓶茅台,但觉得从包装到成色都不对劲,于是他立即联系小吴协商处理。但相关人员纷纷推卸责任,金先生选择了报警。

经鉴定,300瓶涉案酒是假冒贵州茅台酒。警方调查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欧某和江某某。2018年7月,欧某找到江某某求购50箱“便宜”的茅台酒。江某某对欧某提出的“特殊要求”心领神会,便以800元每瓶的价格购入高仿茅台酒,并以1000元每瓶的价格与欧某达成交易。随后,欧某信誓旦旦地向王女士承诺是正品酒并以1500元每瓶的价格转卖给她。

欧某和江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入假冒茅台酒并出售给下家,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数额巨大,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宝山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8 网购APP上买到300瓶假茅台 2019-11-15 2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