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工信部启动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

违规、超限获取用户个人信息将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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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即日起,工信部将开展信息通信领域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面向APP服务提供者和APP分发服务提供者两类主体对象,重点整治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为用户账号注销设置障碍等四个方面的8类突出问题。

《通知》显示,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为用户账号注销设置障碍”四方面。其中,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方面明确,“私自收集个人信息”,即APP未明确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得用户同意前,收集用户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即APP收集个人信息,非服务所必需或无合理应用场景,超范围或超频次收集个人信息,如通讯录、位置、身份证、人脸等。

而“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和“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都属于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此外,“不给权限不让用”、“频繁申请权限”和“过度索取权限”的行为都属于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的范畴。用户在注销账号时,如果受到平台设置的障碍,同样将受到工信部的惩处。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面向两类对象:一是APP服务提供者,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前述8类问题;二是APP分发服务提供者,含应用商店和基础电信企业营业厅等承担APP分发功能的各类企业,主要检查是否落实《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有关要求。

据了解,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19年12月20日。将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10日)。APP服务提供者对照前述8类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APP分发服务提供者组织对所分发APP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违规应用软件予以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应组织予以下架处理。

第二阶段为监督抽查阶段(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工信部将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APP进行技术检测和检查,重点抽测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下载使用量较大的APP产品和分发平台。对群众反映强烈、难以接受、认为不合理的APP,工信部将组织电信用户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及相关媒体机构开展用户和专家评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报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第三阶段为结果处置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工信部将对存在问题的APP统一进行通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具体措施包括责令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APP下架、停止APP接入服务,以及将受到行政处罚的违规主体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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