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重点

这些社会组织专注挽救“少年的你”

十年捕诉双降逾7成、99.4%成功回归背后的“上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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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揭牌仪式

普陀区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本版摄影记者 王川

  □法治报记者  王川  夏天  实习生  田梦圆

这是两名真实“少年的你”的故事。半年前,虎子(化名)在两名成年犯罪嫌疑人带领下,翻墙进入某物流公司,在二人唆使下,将其挑选好的货物搬回自己车内,窃得货物价值4000余元。而小刚(化名)则明知朋友可能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仍然向朋友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并帮助取现。

在检察机关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虎子和小刚来到全国首个实体化注册的未成年人保护民非组织“普陀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接受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在上海,类似“蒲公英培育中心”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专门组织,正在各区逐步涌现。在这些组织里,工作人员都是来自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专业社工,它们以“司法中转”作为核心职能,应对传统未成年人观护工作存在的资金短缺、专业性弱、资源不足等问题,被行业内专家视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全新“上海模式”。

给“少年的你”一块回归社会的“敲门砖”

“虎子和小刚在犯罪时均为初中文化,家庭比较困难,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两个孩子的主观恶性都不强,虎子是因为被成年人唆使而犯法,小刚则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帮忙取现不犯法。虽然两人已触犯刑法,但考虑到两人均具备自首情节,且有悔罪表现,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为六个月。

考察期间,小刚和虎子分别被安排在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站点——手工艺工作室和体育场馆的工作岗位学习,使他们在被考察监护的同时,锻炼社会交际和应变能力,学习一定的社会生存技能,以便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像小刚和虎子这样主观恶意不大,因文化程度、家庭教育或人生困境导致‘失足’,且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一直秉持着挽救为主的理念,防止其犯下更严重的错误或从此堕落。”检察官说,而要想挽救他们,首先要让社会接受他们,培育中心提供的工作机会便是一块让他们回归社会的“敲门砖”。

近日,普陀检察院未检组检察官特地回访了小刚和虎子——小刚目前跟着公益组织学手艺,虎子在体育场馆做助教。再次见到检察官,两个未成年人的眼神不再像初次见面那样充满了胆怯和躲闪,“我很喜欢这里,想多做些事。”小刚对检察官说。

引入更多专业社会服务,强化司法中转职能

这个让小刚和虎子喜欢的地方,就是全国首个实体化注册的未成年人保护民办非企业组织“上海市普陀区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近日,培育中心在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一个涵盖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未保办,以及多个青少年保护社会组织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持体系在上海普陀建立起来,并开辟出一条精准化帮教之路。

据介绍,相比原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合作项目,支持体系能拓宽社会化服务需求单位的范围,提升社会服务提供者专业性,丰富社会服务的内容,畅通社会服务体系衔接机制。支持体系通过整合资源,对接社会的服务机构,满足检察院、公安、法院、司法、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需求。

普陀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推动支持体系发挥最大合力的关键,在于如何广泛地整合社会资源,对接更多专业性强的社会服务机构,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长效机制。目前,培育中心的核心职能为司法中转职能,即在接收政府机关提出的需求后,将边缘化问题未成年人,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羁押)、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等安排到不同的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及再融入社会培训,重塑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降低再犯风险率。

普陀检察院通过对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的分析发现,因缺乏职业技能而难以融入社会是诱发未成年人再犯的重要原因之一。过去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主要为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缺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再融入社会培训。为解决这一难题,司法中转职能在实现涉罪未成年人职业帮教和再融入社会教育上发挥重要作用,是现有上海社工观护帮教体系的重要补充。

培育中心还首创了“项目管理人制度”,即在接收到检察院等未成年保护相关部门的委托案例后,专门指派项目管理人和观护员(帮教老师),具体负责未成年人精准化帮教事务,对帮教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包括负责未成年人全程观护辅导、负责制作帮教报告及反馈表、对未成年人帮教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保密义务等。

目前,已有8名涉罪未成年人被有针对性地中转至轻食餐厅、手工编织工作室、健身中心等专业机构接受帮教培训。

据悉,培育中心还将继续拓展服务内容,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协同合作,将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多样化需求与广泛的社会服务组织进行有效对接,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保护、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如困境儿童救助、临时监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以解决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当事人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经济救助等方面实际困难。

首创社会观护的上海,十年捕诉双降逾7成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国家财政和社会力量的支持。”近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2019年年会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在沪召开。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与司法社会工作的链接和互动、两法修订背景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目标和展望等议题,深入探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法治化标准和路径。

研讨会一致认为,自1986年6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创立少年起诉组以来,上海检察机关积极依托社会力量,通过专业的青少年司法机构和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人格甄别、行为矫正、社会观护、技能培训等工作,探索创建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等一系列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能有效促进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的良性互动,实现了从“专业化办案、社会化帮教”向“专业化保护、社会化支持”的功能升级,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

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8年,上海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受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人数分别下降了74.1%和72.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10%下降至1.5%。至2019年10月,全市共设立观护总站16个、观护点214个、观护基地48个,累计对5647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观护帮教,其中99.4%涉罪未成年人没有脱保或者重新犯罪,顺利回归社会;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措施适用率上从24.6%上升到51.9%,不诉率从6.4%上升到49.1%。

回应短板

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专门组织正涌现

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纵览当下全国的未成年人观护工作,普遍存在如资金短缺、专业性弱、资源不足等问题。专家们各自给出建议,如探索建立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协作网络、注入国家财政和社会资金等,同时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评价标准、引入社工组织竞争机制,进一步激发司法社工组织的活力等。

来自上海市检察机关方面的经验显示,2016年上海市检察院联合市预青专项组,创建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在市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区级层面成立16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将检察机关委托的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转介至市预青专项组27家成员单位或专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形成了资源整合专业化、权益保护精准化、运作方式多元化的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上海模式”。2017年至2019年9月,各区服务中心通过转介,协助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落实教育矫治工作6712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保护救助工作1043人次。

而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的专门组织方面,目前除普陀检察院推动注册成立培育中心外,上海市检察机关也继续加强与市预青专项组、团市委的配合协作,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体系,将转介服务延伸至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徐汇、嘉定、闵行区检察院已先后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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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3 这些社会组织专注挽救“少年的你” 2019-11-19 2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