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重点

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高院昨发布《行动计划》

长三角法院合作已进入“实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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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 奚晓诗 摄

◆2019年10月23日,上海青浦、浙江嘉善、苏州吴江法院同步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

◆金山区人民法院驻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工作室揭牌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王川

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三角洲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昨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列出14项重点任务46个具体项目。据悉,每一项任务都涉及上海法院已经制订或正在研究制订的服务保障意见,而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相关实施意见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此外,记者还从上海青浦和金山等地法院获悉,两家法院近期以来与毗邻省市的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合作,截至目前已经签订系列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其中,自今年5月10日,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法院签署《长三角一体化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以来,青浦法院已经参与委托协调的相关案件15件,其中协调成功案件13件。预示着长三角法院的合作已经进入“实战”阶段。

列14项任务46个项目,推动长三角法院司法协作

“上海高院严格遵循《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要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围绕‘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等中心工作,以服务保障示范区、新片区、商务区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加强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交流为重要方式,在各领域、多角度、全方面建立完善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机制。”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在昨天介绍《行动计划》制订思路时表示。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大部分,其中,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列出了14项重点任务46个具体项目,每一项任务都涉及上海法院已经制订或正在研究制订的服务保障意见。

据介绍,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上海发挥核心城市功能和长三角龙头带动作用方面,《行动计划》全力落实上海法院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制订的一系列服务保障专项意见,重点推进5项重点任务17个具体项目,包括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司法政策,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建设;依法支持政府监管方式创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创新;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而在推动长三角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交流合作,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方面,《行动计划》主要立足本职推动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交流合作。重点推进5项重点任务16个具体项目,包括强化跨区域重大案事件防范处置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跨区域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建设;创新跨区域信息化应用工作机制建设;促进区域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机制建设。

“西片区”法院将组建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

青浦区位于上海的最西面,与江苏、浙江都有接壤。同样是昨天,身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的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提出9方面具体措施,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长三角一体化提供一流司法服务保障。

9方面工作举措包括服务保障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海虹桥商务区建设,以及推进跨域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化解涉示范区民事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涉示范区建设刑事犯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跨域执行协作工作。具体如组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建设,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及环淀山湖战略协同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巡回审判集约审理效应以及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平台,促进涉进口博览会纠纷多元化解等。

根据“意见”,青浦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朱家角法庭与浙江嘉善法院西塘法庭、姚庄法庭,以及江苏吴江法院汾湖法庭等法庭之间的司法协作,探索推行协作法庭之间“异地可办、一次办结”的智能诉讼服务模式;在加强适法统一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实施精品案件办理战略,力争在两到三年内形成一批有典型示范意义和类案规则意义的精品案件,带动示范区审判水平整体提升。

其实青浦法院与相邻省市法院的合作早已展开。在今年5月10日,上海青浦、浙江嘉善、苏州吴江法院就签署《长三角一体化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

记者从青浦法院获悉,自备忘录签署以来,青浦法院参与委托协调的相关案件15件,其中协调成功案件13件。同时,青、吴、嘉三地法院还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联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并联合公布了首批6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三地法院还同步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会同上海知产法院、上海普陀法院等共同组建跨院联合服务保障进博会团队,在进博会期间提供一站式、高质量、全程性的现场诉讼服务等。

“南片区”法院签约共守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

与青浦区地理区位近似,金山区位于上海的西南门户,与浙江省的多个地区毗邻相连。地理相近、语言相通,为相邻地区法院的合作提供了天然的基础。日前,“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市金山区举行。会上,上海金山法院与来自浙江的平湖法院、嘉善法院、海盐法院共同签订《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工作协议》),通过司法协作的力量,共同守护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的生态环境。

根据《工作协议》,四家签约法院将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的工作,联席会议可由协议各方轮流召开,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

同时,还要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并不断完善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司法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环境资源审判通讯》不定期地向联席会议通报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情况和所在省市相关政策情况,促进辖区各法院之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协议还指出,四家法院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

在具体办案方面,《工作协议》还要求要建立案件联动办理机制。针对破坏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环境的案件,应当及时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司法合力,各法院应与当地环境资源行政机关加强联动,探索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机制,积极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防止生态环境损害进一步扩大。

对发生在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的环境资源案件,四家法院应当加强对接,本着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法院办案、有利于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生态保护的原则,依法引导当事人集中诉讼,依托“一网通办”、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探索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件的跨域立案。

此外,《工作协议》还要求四家法院要建立起生态风险防控机制。不定期联合发布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白皮书,分析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预测湾区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共同研究对策、制定科学措施。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进行事前风险评估研判,召开跨区域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的调查、证据的采用等细节进行讨论,确保案件依法处理,以最大限度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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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3 长三角法院合作已进入“实战阶段” 2019-11-20 2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