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今年双十一受理投诉2479件

市消保委:警惕商家几大“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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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消保委获悉,今年双“十一”期间(11月11日至17日),市消保委共计受理各类网购消费投诉2479件,同比下降5.4%。其中服装鞋帽、通讯产品、家居用品投诉量位居前三,分别为406件、267件、152件。

据市消保委介绍,今年双“十一”期间,商家和电商平台竞相推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和折扣优惠,然而复杂的规则设计和隐含的“套路”,使消费者相关维权诉求占比提升。

首先是抢购活动不透明。市消保委披露,部分商家推出定时定量、限时限量抢购活动,承诺向先行订购的消费者赠送礼品。但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虽自身满足抢购条件,却未收到赠品,要求公布中奖名单遭商家拒绝。

还有低价预售存套路。部分商家在双“十一”前夕预售营销,承诺消费者提前支付几元至数百元不等的预付款,在双“十一”当日支付尾款即可以“最低价”购买相关产品。但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提前预售的产品价格并非最低。同时,还有消费者反映支付完尾款或提出“7日无理由换货”诉求后,却得到商家“没有库存”的反馈,相关预付款也无法第一时间退回。

市消保委发现,部分优惠规则难弄清。部分平台和商家分别向消费者赠送“满减券”或“折扣券”,但各类优惠券使用规则复杂,对叠加使用、优惠范围、支付方式、退货计费等未作明确约定或标识不清,导致双方理解偏差,产生异议。

此外,订单无故取消、商品质量瑕疵、实物与宣传不符依旧是网购消费投诉重点,而延期交付、产品损毁、代收丢件等快递物流投诉量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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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3 今年双十一受理投诉2479件 2019-11-22 2 2019年1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