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下午,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启用,上海金融法院通过平台发布了第一支大宗司法强制执行股票处置公告。这也标志着,上海金融法院创新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公告显示,首支处置的大宗股票为沈某(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93,840,000股股票,为无限售流通股,涉及金额3亿余元。
11月28日起,有意的竞买人可通过上述平台在线申请竞买资格并提交保证金,时间截止至12月9日。12月12日“双12”当天,上海金融法院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沪市大宗股票司法处置工作研讨会上,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钟明现场解读了该院日前出台的《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及大宗股票司法处置询价竞买规则,包括分拆处置方式、保证金条款、具体参与方式等。
钟明介绍,竞买人参与方式包括六大步骤:查看公告、缴纳保证金、资格确认、登录平台申报、结果公示、支付价款等。
具体竞买渠道为:交易所会员、自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投资者可通过配置账户直接登录,或通过报盘通道申报;具有新股网下申购资格的投资者可以配置账户登录。散户等其他竞买人想参与竞买,需委托交易所会员代为申报。
据悉,大宗股票处置不收取交易手续费,但过户产生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
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功能及操作流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机构投资者等参会代表还就具体竞买操作问题现场展开交流、探讨。
今年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91件,其中涉及大宗股票处置的案件达40余件,涉及处置股票的总市值超过80亿元。相当比例的执行案件中,待处置上市股票超过了总流通股的5%以上,部分案件待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已经超过30%。上海金融法院经过对传统处置方式和依据的充分调研,在原有司法处置模式和交易所大宗交易模式的基础上,整合司法竞价成交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人民法院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全新执行模式。
今年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出台并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
【链接】
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是指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约定的信息渠道发布大宗股票司法处置公告,依托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完成竞买申报、竞价匹配、结果公示等询价竞买相关事项的大宗股票强制变价措施。
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从符合证券类资产规律的价格发现机制入手,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充分实现了大宗股票处置价值、效率、便利程度、社会效果及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最大化,能最大限度实现股票处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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