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随着网红博主宇芽遭前男友施暴一事持续发酵,家暴再次成为热词。
昨天,宇芽前男友已因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20日。
《反家暴法》出台至今已逾3年,上海在反家暴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法律规定和具体实施之间是否还存在障碍?家暴究竟如何界定?遭遇家暴后应该怎么办?……记者梳理出关于家庭暴力的五大热点问题,采访法官、律师、专家等,寻找破解家暴的“密码”。
【追问一】
反家暴,上海做了什么?
建庇护所
首创家暴风险评估量表
反家暴法实施后,上海力推反家暴联盟,进一步加强了与各部门的合作,形成了联合保障的格局,建立起反家暴个案推进和部门联动机制。
以虹口为例,三年来,虹口区逐步建立了反家暴援助体系。虹口区妇儿工委牵头成立了“反家暴彩虹联盟”,并与区公安建立了分层协作、季度信息通报制度;与区法院建立了反家暴绿色通道;与区民政局携手推进成立“虹口区反家暴庇护中心”。
此外,虹口区还推出全国首份家暴风险评估量表,针对受害人、施暴者进行评估,将家暴风险程度与相关法律干预手段相结合,建立公权力干预家暴的评估体系,更加有效防止家暴进一步升级。
开辟绿色通道:审结不超48小时
记者了解到,上海多家法院建立了家暴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审理案件。
如,静安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对社区内发生的家暴案件及时处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除依法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受害方进行心理疏导。
虹口法院也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通道,为涉家暴案件的妇女儿童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立案审理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目前,每件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审结不超过48小时。虹口法院出具的每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均送达妇联和社区,经妇联家事调查员回访调查,申请人均表示未再有新的暴力发生。
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上升40%
在宇芽爆料被家暴一事中,当地妇联建议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了解到,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本市多家法院已发出人身安全令。以虹口 法院为例,2015年至2018年,该院受理的涉家暴案件分别是141件、150件、442件、339件,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2018年3月-2019年2月,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涉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7件,2018年3月-2019年2月相比于2017年3月-2018年2月增长了40%。
静安法院自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2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件,对于所有人身保护令案件六个月内进行至少一次回访。
【追问二】
家暴究竟如何界定?
很多人认为,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那么,对宇芽施暴的是其前男友,是否属于家暴?家暴究竟如何界定?夫妻吵架一时冲动动手打伤了算家暴吗?
被男(女)友打也算家暴
“并非只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才是家庭暴力。”市律协社会公益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霞告诉记者,根据《反家暴法》第37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即除家庭成员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纳入了《反家暴法》所称的家庭暴力的范畴。
“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来看,肢体暴力只是其中一种,家庭暴力还表现为经济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等各种形式。”张玉霞说。
静安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姚轶捷同时提醒,其实,并非只有女性才是家暴中的受害者,有时男性也会沦为家暴中的受害者。“我们在审判实践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例。”然而,由于男性被家暴之后更少向外界展露,因此,在关注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同时,男性遭受的暴力也不容忽视。
家暴认定标准难“一刀切”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家暴?夫妻吵架一时冲动动手打伤了算家暴吗?有观点认为,对一部分家暴行为的法律界定仍不足够明晰,需要进一步细化。
“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标准。也很难通过一个司法解释,或者从法律层面设置一个‘一刀切’的标准。”曾任虹口法院少年庭庭长,从事家事审判长达15年的张修耘法官认为,家暴通常产生在家庭生活中,每一个家庭都存在差异,家暴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因此并不能简单地从家暴次数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判定。
“审判实践中,就需要法官结合家暴的行为性质、家暴与离婚的关系、家暴的侵害后果和侵害对象等方面综合评判分析。”张修耘说。
张修耘举例,她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丈夫属无业游民,要求妻子出去上班赚钱供其花销,并规定每天必须上交多少数额,如果妻子交不出来,就会面临殴打。妻子经受不住长期被殴打最后只能诉诸法律。
“在这段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毫无平等可言,且丈夫对妻子的暴力伤害是持续性的,属于明显的家庭暴力行为。”但张修耘同时强调,要注意区分一般偶发性“家庭冲突”与“家庭暴力”之间的区别。
比如,夫妻间原是比较平稳的,因家庭事务产生偶发性冲突,一方情绪控制不住动手,可能也会产生一些后果。但偶发性家庭冲突和家庭暴力两者在起因、侵害程度和后果都不尽相同。“最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持续性的,是否有主观故意,造成一定后果的。”张修耘表示。静安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姚轶捷告诉记者,在部分离婚案件中,甚至出现为达离婚目的,申请人身保护令情况。“因此在离婚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等案件中,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一般都会从严把握,避免诉讼当事人滥用诉权。”
【追问三】
遭遇家暴后怎么办?
一旦家暴发生,又该如何维权?
“如果发生,应当立即报案并验伤。”张玉霞律师提醒,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时,就要引起高度的注意。要第一时间报警、就诊。因为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如果家暴发生后未及时报案,伤势愈合后可能导致伤情鉴定不准确,以及难以认定因果关系。也可能导致公安调查取证困难,无法获得证明伤害行为的证据,或者即便还有伤情也难以认定因果关系。
张玉霞同时提醒,如果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并非一定无法立案,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包括宇芽案中的监控视频等证据材料证明事发经过,同样也会立案调查。
【追问四】
为何她(他)们选择隐忍?
需心理独立、经济独立
“我十分后悔由于我的恐惧和犹豫,第一次报警时间过晚,一些证明暴力、伤害的重要证据已经灭失,导致施暴者没有得到他本应得的更为严厉的惩罚。”昨天,遭到家暴的美妆博主@宇芽在微博中称。
“在我接触的不少家庭暴力案件中,被家暴者甚至十年、二十年长期处于被家暴的情形下而一再选择隐忍。”在张玉霞看来,家暴案件中最常见的现象就是施暴者的道歉和被家暴者的容忍。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这些被施暴者选择了沉默,或者所谓的原谅?
张玉霞认为,除了传统观念影响外,心理上和经济上的依赖是个中主因。“很多被家暴者在心理上并不希望离开施暴者,长期的心理依存关系导致她(他)们一次次原谅对方。同时,不少被家暴者在婚姻家庭中无法经济独立,离开可能要面临无住所无收入等情况。
“另外,孩子也是很多被家暴者选择隐忍的原因,她(他)们认为婚姻破裂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甚至存在家暴家庭比离异家庭对孩子的伤害更小这样的偏差认知。”张玉霞认为,没有底线的软弱和宽容,会纵容更多次或更严重的家暴,只有在心理上、经济上都更加独立,才能真正走出家暴。
【追问五】
反家暴法与实施落地是否存落差?
我国《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实行至今已有3年多,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法律规定和具体实施情况之间是否还存在落差?维权是否还存障碍?
“反家暴法实施后成效其实是比较显著的。反家暴需要社会共同参与,法院其实仅仅是‘最后一道关卡’,家暴的前期发现、处置、救助机制更为重要。”张修耘表示。
在姚轶捷看来,尽管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发挥了“护身符”作用。妇联、法院、公安等多部门也建立了社会联动机制,但各部门之间在预防、发现、处置、后续监管等方面,相关责任范围及对接流程仍不够明晰、顺畅,有待进一步加强。
比如,对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目前仍由各法院与对应辖区公安、居委会等自行签订相关联动机制,对跨区域案件或存障碍,建议由顶层设计明确职责。此外,相关部门对家暴行为前期处置操作仍不尽规范,应增强对施暴方的教育训诫监督。
另有专家指出,防治家暴仍存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处理程序和举证规则、司法机关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建议进一步予以完善,建立起家庭暴力预防机制和配套的社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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