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胡佳瑶
今年9月17日,闵行公安分局民警接到线索称有销售假冒“新秀丽”箱包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立即前往核实情况,发现有货运车正在卸载货物。经查,该批货物均为假冒“新秀丽”箱包。
之后,民警又查获一存放有大量假冒“新秀丽”箱包的仓库,据货车司机陈述,该批货物从浙江省嘉兴市运出,而这里是加工厂。闵行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浙江省嘉兴市核实情况,查获数名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人员……
利用已有工厂伪造名牌箱包
根据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交代,2017年1月6日,李某注册开设了嘉兴市某箱包制造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箱包及箱包配件制造加工。从2019年5月起,赖某就伙同李某预谋生产假冒“新秀丽”品牌箱包。二人商议,由赖某向某箱包制造公司下单,并提供配件、标签,由造造公司生产假冒“新秀丽”品牌箱包,供赖某销售。
2019年6月起,李某利用某箱包制造公司在嘉兴市的生产线,安排周某为工厂负责人,周某则安排雷某为生产线线长。在明知无“新秀丽”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他们仍组织黄某、蔡某等工人生产假冒“新秀丽”品牌箱包。今年9月2日,李某还开设了一家分厂,地址就在原厂对面,并由周某安排彭某代替雷某为生产线线长,继续组织工人制假,从中牟利。
同年6月起,赖某租赁上海一仓库,存储生产的假冒“新秀丽”箱包,并伙同张某、赖某弟弟销售这些箱包。其中,赖某负责销售,张某负责销售、物流、售后等工作,赖某弟弟负责仓库管理、收发货、货运等工作。
明知没有授权依然生产销售
9月17日,民警在嘉兴制假工厂内查获假冒“新秀丽”品牌箱包589件,在上海仓库查获假冒“新秀丽”品牌箱包2603件。经初步审计,查扣的3000余件箱包总计价值约60万元。经查,赖某支付给李某用于制假的资金达185万余元。
据悉,该工厂设有分厂长、巡检员、生产线线长、生产线前线长、工人等。人数虽不多但是分工明确,生产高效率。
据工人蔡某陈述,他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箱包表面的商标,具体操作就是将商标用锤子敲上去、固定住。蔡某表示,员工大会时,分厂长曾说过这些“新秀丽”箱包没有授权,所以要求员工不要在厂里拍照、发朋友圈。而工人的底薪为每月4500元,生产达到一定数量时,他们可以多拿几百元钱。
网络平台成揽客售假渠道
到案后,赖某供述了制假过程。赖某交代,在制假前,他先购买了大、中、小各三种型号的正版“新秀丽”箱包,然后找有经验的人开模,再由他们去市场采购原材料、半成品、五金件等。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进行组装打样。赖某号称,前后打样开模进行了2个月,才开始正式进行生产,因为他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虽然制作的是假冒箱包,但也要做到最好的“品质”。赖某等人将假冒箱包定价在540—560元,并在贴吧、QQ群、闲鱼等网络平台招揽客户进行销售。
承办此案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根据侦查机关移交的证据材料,细心比对、深入分析,通过对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先后顺序等细节审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12人以及具体的制假数量等。
日前,闵行区检察院已将赖某、李某、周某等10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并对未到案的另两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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