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中国

山西以立法形式促科技成果转化

本文字数:377

  □据新华社报道

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消息,《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省政府应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制度,可以设立风险补偿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

此外,条例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将由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中国 A08 山西以立法形式促科技成果转化 2019-12-03 2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