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犯罪嫌疑人舒某某、魏某某用“山寨”产品假冒名牌羊毛衫,再以低于市场的“优惠价格”以次充好出售。日前,金山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舒某某、魏某某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9日晚,警方在金山区某高速检查站查获一批假冒“恒源祥”品牌羊毛衫,经查,运输目的地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处,第二天警方将魏某某抓获。同年12月29日,同伙舒某某落网,二人到案后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
据他们交代,2018年10月,魏某某购得无牌羊毛衫960件,随后通过微信联系浙江一加工作坊,让舒某某为这批羊毛衫加贴“恒源祥”商标,并拟以每件100余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经审查认定,2018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为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购得的无牌羊毛衫加贴“恒源祥”品牌商标,后由魏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外兜售,截至案发,非法经营额共计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舒某某、魏某某以牟利为目的,未经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许可,在960件羊毛衫上加贴“恒源祥”商标,非法经营额共计9万余元,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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