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的演讲贵在言之有理,胜在言之有物,美在言之有情,难在言之有趣。在本书中,无论是关于冤案平反的制度反思还是对于程序失灵的理论解读,不管是对律师与被告人相互关系的重新定位还是将恐怖主义与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重新划界,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了陈少文教授演讲的精彩与绝妙,值得用心感受、快乐分享。
———刘桂明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
目录
做一只思想的狐狸(总序)
序言
01必须保卫社会?
——精神病辩护的困境
02仅仅平反是不够的
——冤案平反的制度反思
03律师与被告人:谁说了算?
04恐怖主义与权利的边界
05程序失灵的理论解读
06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背景与动力
07有效辩护的中国化
08知识、观念与利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后记
【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学者陈虎(陈少文)的演讲录,一共收录了作者的八篇演讲作品,主题包括精神病辩护的困境、冤案平反的制度反思、律师与被告人的关系、恐怖主义与权利的边界、程序失灵的理性解读、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背景与动力、有效辩护的中国化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本书内容丰富、文字精彩,充分展现了一个法律人超脱法律之外的大智慧;部分篇目后面附带了参加讲座的人的提问及作者给出的回答,问题独到、深刻,解答更是一针见血,深刻透彻,让读者在已经听过的内容之外又收获更多更深的知识,发人深省。
【作者简介】
陈虎(陈少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多家高校兼职教授。著有《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研究》,主编《刑事辩护的中国问题》,并译有《吉迪恩的号角》《审判故事》等多部作品。
【序言】
犹太裔哲学家以赛亚·伯林在《俄国思想家》一书中,曾专门通过对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比较,区分了“狐狸型”和“刺猬型”这两种知识分子及其观念差异。
狐狸,同时追求很多碎片化的不同事物,但刺猬却能聚焦,把每个相关事物纳入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
因而,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
伯林评价托尔斯泰,天性是狐狸,却自以为是刺猬。
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感觉都像在说自己。
看起来每天在文献里披沙拣金,在书房里撰写论文,在研讨会上发表观点,已经貌似一个有着专业研究领域的刺猬型学者,但实际上骨子里,仍然是一个渴望拓展知识边界,而不甘于在一个领域里皓首穷经的文人。
相比于刺猬,我更愿做一只思想的狐狸。
前段时间,看到刘瑜给7年前的杂文集《送你一颗子弹》写的再版序。她说,写作,犹如佛教中的沙画,全神贯注地创作,然后再一把将其抹去。
速朽,正是创作的目的。
因而,她会与这类文字告别。在诸多身份之中,她最终放弃了那个文艺青年的身份,而选择了女教授的那个自我。
而我,则恰好相反。岁月渐逝,马齿徒增。我却越来越追求一种多元的人生。我坚信,所谓的精彩,就是让自己无法归类。
鱼和熊掌,皆我所欲。
甚至,我有意在陈虎和陈少文这两个身份之间不断切换,以让自己的生活,在理性和感性、在学术和思想、在严谨和灵动之间,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
某种意义上,如沃居埃所言:我,是英国化学家的头脑与印度佛教徒灵魂的奇异结合。
我知道,这种性情,在很大程度上会阻碍我获得某种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成为一个在专业领域里有着公认建树的优秀学者。
但是,我更知道,每一次对外在标准拙劣的模仿,都会让自己面目全非。
我更像是一个游牧民,喜欢四处征战借以拓展知识的版图,而非安居一隅,不再渴望迁徙。
这中间的区分,非关能力,只涉性情。
而这部作品集,正是这种性情而非才华的产物。
承蒙知函兄错爱,倡议并鼓励我出版这套个人作品集,本应推脱,但想起早年阅读陶潜,看到武陵人离开桃花源后,带人复返,“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便颇觉遗憾。如今,能有机会记录下自己知识旅行中的点滴收获,作为路标以让来者欣然规往,不至我曾领略之浩瀚精妙之知识世界,竟无人问津。
这项工作应该也还不算毫无意义。念及于此,遂勉力承应。
写到这里,其实已与伯林最初区分刺猬、狐狸之意,相去甚远。
在他看来,刺猬之道,一以贯之(一元主义);狐狸狡诈,却性喜多方(多元主义)。因而,如学者张晓波所言,“不是刺猬型的卢梭、黑格尔、谢林、马克思,而是狐狸型的维科、赫尔德、赫尔岑等人,成为这个世界多元自由主义、消极自由的最好实践者,也成为对抗按照一元主义方案设计的极权社会的最好良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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