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要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在法治环境方面,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意见》指出,为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
同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持续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
在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并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流程,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审查。
此外,在政策环境方面,还要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大型国有企业要依法履行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签订的协议和合同,不得违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真实意愿或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延长付款期限。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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