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暨虹口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中心近日在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并投入运行。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该中心成员单位包括区政法委、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社工站等20余家。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等权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都将是该中心保护的对象。
今年11月20日,在虹口区检察院的推动下,虹口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发了《关于成立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的实施意见》。
当天正式揭牌的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尊重发展”“专业化”“联动协作”“智联共享”的五大原则,以“一门式”受理落实、“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化”数据交换、“专业化”分析研判为工作模式,为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困境儿童等有侵权行为或处于权益受侵害状态的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保护。
该中心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重点开展法律帮助、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取证保护、分级处遇、救助帮扶、监护保障、报告处置、从业限制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据悉,中心将设置多个工作室与工作区域,包括“接待等候室”、“疏导谈话室”等。
比如,“接待等候室”主要用于接待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监护人来访,供工作人员做前期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基本诉求等信息。“疏导谈话室”,用以缓解安抚未成年人情绪,在这里,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评估、疏导、咨询,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等工作。“询问取证室”,用于工作人员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笔录等工作。
此外,中心还有一片面积较大的工作区,用于未成年被害人做出庭作证模拟,未成年人进行被害及犯罪预防、开展亲职教育、亲子关系修复、团体辅导等工作。中心还设有“医疗救助室”用于对受到伤害涉诉未成年人进行临时身体检查、紧急治疗。该中心还与中西医结合医院协作,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遇有救助对象,医院将立即派员之保护中心开展医疗救助。
据了解,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落户虹口区吴淞路619号,并以“虹湾”命名,意为致力于保护区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构筑最美丽最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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