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闲来无事打开网络,看看短视频和直播,已经成了许多人的习惯。如今,直播视频的类型也越来越多,不只有打游戏直播、吃东西直播、购物直播,还有直播宠物的、直播化妆的、直播出行玩乐的……似乎只要“看客”需要,就有相应直播内容出现,各类直播平台也层出不穷。直播的人也越来越没有限制,只要有个镜头、有个耳麦,就可以对着网络那头的人直播。就连赌博这类违法的内容,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直播平台中。有的直播者不仅利用直播平台设赌局,还以赌钱为幌子骗取观看者的钱财……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利用直播赌博进行诈骗的案件。
看直播找乐子 旁观者成了受害者
刘先生是今年6月被骗的,他没想到,本来只是想找个直播视频看看,找找乐子,怎么到后来就被骗了3万多元。
今年6月上旬的一天晚上10点多,刘先生打开了新近下载的一款直播APP,无聊之余想看看有什么有趣视频的刘先生看到了一个关于赌博的直播。直播的内容是“炸金花”,刘先生看了一会后来了兴致,也想参与一下,于是就按照视频中介绍的加了“主播”的微信。
“主播”告诉刘先生,要是想下注就通过微信把钱转给他,要是刘先生赢了钱,“主播”会把相应的钱再转给刘先生。刘先生抱着“玩一玩”的想法决定参与。
刘先生先通过微信红包给了“主播”10元费用,接着他们就在直播平台开始“炸金花”。刘先生介绍,那晚玩的“炸金花”规则跟他以前玩的差不多,都是每个参与者发3张牌,各自下注后选择是否看自己的底牌。如果不看自己的底牌,其他人也不能看。要是继续下注,其他参与者跟牌就要多下一倍的钱,如若输了,之前下注的钱就要给对手了。
“就按这个规矩一轮一轮下注,如果大家都看牌,就比大小,大的赢,直到最后一个赢家出现。”刘先生回忆称,自己就是这样一点点被“套”了进去,从10元、20元、100元的微信红包,渐渐到2000元、4000元、8000元的微信转账,本来只想玩一局的刘先生越陷越深。
所谓当局者迷,从晚上10点多到第二天凌晨1点多,刘先生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转账几万元,到了微信转账限额,但他的对手玩家就是不开牌。而在“主播”的不断催促下,刘先生就继续用支付宝转账下注,还通过朋友帮忙转了1万多元给“主播”。
“主播后来要我继续下注,还发了另一个收钱的微信账号二维码让我扫描,我扫描后发现这个账号的头像和刚才一起玩‘炸金花’的玩家微信头像是一样的。”刘先生觉得有些奇怪。
原来,当时刘先生的牌局还没有结束,只有一个玩家在跟他比大小,“主播”不催促刘先生继续下注,并将与这位玩家的聊天记录截图给刘先生看,表示这位玩家也让刘先生赶紧下注。就是通过截图,刘先生发现这位玩家的微信头像居然与“主播”让他转账下注的微信账号头像是一样的。
好不容易结束牌局的刘先生后来才有点反应过来,起疑的他打电话给“主播”想询问一样的微信头像是怎么回事,但“主播”没有接电话。微信上询问几句后,刘先生甚至被“主播”拉黑了。“我这才意识到这个牌局可能是骗局,跟我玩牌的和收我钱下注的是一伙的。”刘先生选择了报警。
明知牌面大小“将计就计”设骗局
根据线索,警方没多久就抓获了“主播”阮某。阮某交代了欺骗刘先生的全部经过。
其实从开直播到欺骗刘先生,不过两周左右的事。阮某交代,今年5月下旬,他在朋友的鼓动下决定一起在某APP上开赌博直播,他和朋友从中赚取抽头。经过商量后,阮某和朋友在网上购买了手机号,并在某APP上注册账号,联系APP客服开通直播权限,并缴纳每24小时3500元的费用。之后,阮某和朋友就开始直播“炸金花”的内容。
每个参与阮某赌博直播的玩家都要缴纳10元底金,接着根据是否看牌等情况下注。如果玩家需要看牌,阮某他们就单独拍个小视频给该玩家看。
收下注费用的微信账号有阮某和他朋友的,还有他们向别人借的,以及在网上买来的账号。后来,阮某他们统一将赌资转到一个账号里,每局的赢家会被扣除一定比例抽头费,然后阮某他们再把赢家应得的钱转给他。阮某和他的朋友就一直按这个流程操作,直到6月上旬的那天。
“那天大概晚上11点多,我在家休息,朋友通知我说有生意了,叫我去帮忙确认赌资情况。”阮某回忆,他到的时候有四五个赌客在一起玩“炸金花”,后来两三个赌客选择弃牌,最后就剩下了2家。
“有一家牌面最大的玩家觉得我们和另一个玩家是一伙的,就选择弃牌了。实际上我们没有串通,而且我们通过后台能看到牌,弃牌的那个玩家才是最大的,他是能赢的。于是我就想把牌拾起来,继续和那个不知情的玩家玩。”阮某口中那个不知情的玩家就是刘先生。
刘先生不知道他的对手早已换了人,还在继续加注,阮某则“将计就计”也跟着加注,甚至催着刘先生赶紧加注,让他来不及仔细思考其中不对劲的地方。就这样,阮某在明知刘先生牌面较小的情况下,还冒充其他玩家骗他下注,直到刘先生下注3万多元……
经过调查,承办此案的金山区检察院认为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直播赌博,采用虚构和隐瞒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
不过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刘先生提供的收赌资的微信账号并不是阮某本人的。根据证据,刘先生当天转账的微信账号属于另一人向某。
以为“黑吃黑”出借微信账号收钱
向某到案后承认,阮某用来收取刘先生赌资的微信账号的确是他的,而且后来也是他将3万多元转账到了阮某的微信账户。
向某交代,阮某和他是老乡,两人从小就认识,关系一直不错。今年5月,阮某告诉他要搞一个网络直播赌博“项目”,很赚钱,还给他发了直播网站的链接。向某下载该APP后发现,该直播平台有不少赌博的直播,很多直播间都显示主播最后会从赢钱的人手里抽取5%的佣金。阮某本想拉着向某一起做主播,但向某没有参与。
今年6月,阮某问向某借微信账号,“他说是要给直播收款跑流水用的,说他自己的微信号限额了,我也没多想,就借给他了。”向某记得第二天,他自己登录微信后发现“登录异常/存在诈骗嫌疑”的提示,而且账户里的钱“只进不出”,他询问阮某后得知,阮某他们觉得“赌博佣金只抽5%太少,就全部吃掉了”,也就是说阮某没有按照赌博的输赢去给不同的赌客转账。
几天后,阮某再次向向某借微信账号使用,向某以为阮某又是做一样“只进不出”的事。“我当时觉得赌博本来就是违法的,阮某这样子做算‘黑吃黑’,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所以我就又把微信号借给他用了。”向某后来得到了几百元好处费,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一次阮某不只是“黑吃黑”,还涉嫌诈骗。
对于向某的行为,检察院认为,向某在明知阮某实施网络直播赌博,存在诈骗可能的前提下,仍出借微信账户,并亲自操作将骗来的钱款转至阮某微信账户,向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转移,他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经金山区检察院公诉,法院审理,阮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6千元;向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2千元。
后记>>>
阮某、向某被抓了,刘先生的钱总算没有打了水漂。但愿咎由自取的阮某能吸取教训,不要再与赌博、诈骗等犯罪行为沾边,为了3万多元钱赔上3年自由,得不偿失。而案件中的向某则让大家看到了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向某碍于朋友情面,将微信账号借给了阮某,他的目的可能不是为了骗人,但是最终却“协助”他人犯罪了。若是向某懂一点法律,知道这么做可能造成的后果,也就不会把自己坑了。
不过,即便没有了阮某、向某,可能“刘先生”还是会出现。说实话,参与赌博是刘先生的不对,找乐子的方式、渠道有很多,赌博显然不是好的选择,尤其是这种显然容易设置陷阱与骗局的方式。但不得不说,该案中的直播平台也为犯罪设置了条件,成了罪恶的滋养温床。根据向某所说,该APP直播平台当时有不少赌博直播,是否有人监管?直播平台的门槛、要求如此之低,难道真的只要有需求,网络直播就可以为所欲为?
对于APP的监管,各相关部门一提再提,那么如何落实到位?是不是今天被处罚,明天封一个直播间、禁一个主播,甚至换一个APP的名字,事情就过去了?要规范网络直播内容、监管APP的运行,恐怕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让运营者自己有法律的意识,当直播平台、APP提供的内容出现问题,运营者也要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整个网络环境净化了,那些罪恶才可能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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