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汪百顺
本报讯 男子张某与被害人李女士事先网上约定卖淫嫖娼,但事后被害人反悔,张某出于气愤反而要求“赔偿”,进而实施敲诈勒索。目前,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9月底,张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李女士为好友,双方谈好价格约定卖淫嫖娼,案发当天,两人在酒店见面后,因是否预先支付嫖资而发生争执。被害人李女士反悔欲离开房间,张某便制止其行动,使用捂嘴等方式不让其发出哭声,同时要求李女士赔偿“损失”。于是被害人转账给张某共计1560元,待张某离开后,李女士遂至派出所报警求助。次日凌晨3时许,警方将张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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