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嘉剑轩
本报讯 未经“桃花姬”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私自制作假冒阿胶糕并对外销售,谋取非法利益14万余元。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涉案的六人提起公诉。
去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谢某、王某、袁某、韩某等人在未经“桃花姬”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制作假冒“桃花姬”注册商标的阿胶糕并对外销售共计1900余盒,销售金额共计14.3万元。其间,袁、韩还各自经营网店对外销售上述假冒“桃花姬”注册商标的阿胶糕并获利。
同年8月,公安机关在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查获假冒“桃花姬”注册商标的成品、阿胶糕体、包装盒及薄膜封口机、刻印机、标识机等物,价值共计9万余元。审查起诉阶段,六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
记者获悉,自全市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做好涉食品药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办理工作,始终保持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酒、假食品犯罪行为,严肃办理假冒“桃花姬”品牌阿胶糕、“五粮液”品牌白酒等食药案件,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深入践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打击效果与打击效率。此外,该院还出台了《关于开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设立公益诉讼“碧水”“食安”等专项办案小组,自行排摸网吧十余处,对发现的无证销售食品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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