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 杨文战
越是低折扣的商品,消费者越要关注其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如果仅仅贪图价格优惠,而忽视了商品基本的性能或者存在影响该商品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甚者该商品可能损害消费者的人身权利,那就得不偿失了。
做律师这么多年,常常碰到当事人想请律师,却搞不清楚究竟该如何操作以及怎样收费。
那么,律师如何收费、有什么标准呢?
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及非诉业务的,首先要同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并明确代理费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通常律师代理费是一个固定的数额,在签订代理协议时就由双方协商确定下来,并且在签订协议后由当事人支付给律师事务所。
不管案件结果如何,代理费都是不变的,即使败诉也不能退还,代理费数额与案件最终的胜负没有关系。
这种情况下,律师代理费按什么标准收取呢?
虽然相关部门曾制订了一些标准,但最终还得靠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以及当事人的不同要求,都会影响代理费的数额。
对同一个案件,不同律师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那么当事人选择律师是不是比比谁的价格低就可以了呢?
这当然是不行的,请律师不是在商场买东西,律师的责任心、水平、经验是相当重要的,会影响案件的进程和结果。
所以,如果案情非常简单,当事人只是由于想节省时间和精力,需要找个律师走走程序,那的确可以按照价格高低来选择。
但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就必须同律师进行沟通,听取律师对案情的初步分析,从而判断律师的水平等情况,并综合考虑收费等因素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
除了这种固定收费的方式,实践中,还存在所谓“风险代理”,这又是如何操作的呢?
风险代理,很多人将其称为 “不成功、不收费”“胜诉后再付律师费”。
简单来说,就是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当事人先不支付律师费或只支付很少的律师费,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一个比例,等律师成功办理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后,再根据完成情况收取约定比例的律师费。当事人收益越大,律师收费也就越多,如果败诉,律师可能完全收不到费用。
通常风险代理适用于一些大额的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涉及一定财产的诉讼或非诉案件。
具体来说,风险代理通常有以下几种收费方式:
一是签订合同后支付少量律师费或不支付律师费,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按一定比例在胜诉后支付。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交通费等办案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是签订合同后支付少量律师费或不支付律师费,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也由律师自行承担,但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是签订合同后当事人按约定的比例预付部分或全部代理费,根据案件胜负等结果,当事人补足代理费或律师退还代理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通常情况下,难度高的案件胜诉后代理费的收取比例比难度低的要高、标的额小的比标的额大的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本地案件的比例要高、事先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比先支付一定数额费用的比例要高。
但是,不是所有案件都能采取风险代理的形式,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下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刑事诉讼案件;6.行政诉讼案件;7.国家赔偿案件;8.群体性诉讼案件。
总之,对于律师收费的方式和标准,最终还得靠律师和当事人根据所办事务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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