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男子擅自在楼道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最终酿成火灾,近日,青浦警方查处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充电自燃而引发火灾的案件。
去年12月22日10时许,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接110报警称,青浦区胜利路一居民住宅楼内发生火灾。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消防部门及时处置,上址火灾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勘查,发现上址火灾系有居民在楼道内擅自牵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电动自行车自燃引起的。
经审查,违法人员魏某交代,其于去年12月22日0时许下班回家后,为图方便其在明知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小区楼道内充电的情况下,仍将电动车停放在底楼,并从家中私拉电线到底楼,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虽然该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魏某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已完全烧毁,楼道的墙面均因火势猛烈被熏黑,楼道门的门禁系统受损。经初步评估,物损达到1万元左右。目前,违法人员魏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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