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昨天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上海法院执行工作情况:2019年,上海法院共执结案件15.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61.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9.4%和11.7%;共打击拒执犯罪39例,司法拘留1094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5万条,限制出境2066人次。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院执行质效分析系统中,上海的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等指标居全国法院第一。
2019年,上海法院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落地实施。如与上海市交通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个人客车额度,与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开展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失信核查等。相关机制落地以来,仅2019年,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639人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960人次担任公司高管等申请作了拦截;市住建委对64人次投标企业申请、施工企业资质审核等作了限制;市经信委对3173人次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了限制。此外,执行联动、执行协作方面也取得新进展。2019年,上海高院与上海市银保监局、市银行同业公会等单位推进9家商业银行线下定点集中办理冻扣业务工作;与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推进网上首次查封、续封和解封不动产;与市公安局进一步协调规范了上海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对车辆查封、解封和过户业务的办理。
会上还同时发布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及五起执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五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查封、变价、发还、间接执行措施等多个执行环节如何贯彻善意执行精神进行了细化和强调。“所谓善意执行,即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鲍慧民强调,“善意执行和依法执行的关系非常密切,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规范执行行为,合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善意执行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的弱化。”
上海高院表示,上海法院将继续依法规范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提升现代科技的深度应用,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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