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市监部门“疫情案”已立140件

涉及口罩的案件有110件,占总数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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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月9日12时,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疫情相关案件140件,其中已有18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口罩”案件有110件,占案件总数的78%。

据市场监管部门披露,在上述140件案件中,处于立案阶段115件;调查终结阶段9件;处罚告知阶段11件;办结阶段5件。疫情发生期间,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已涉及相关线索或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8件。

当前案件涉及违反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价格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

案件中,违法类型比较集中的主要有:涉及价格类违法案件76件;涉及产品质量类违法案件28件;涉及医疗器械类违法案件15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类违法案件5件。

口罩成为名副其实的关注焦点,相关案件的查办集中聚焦了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披露,所有案件中,涉案物品涉及“口罩”的案件有110件,占案件总数的78%。这其中有涉嫌生产不合格口罩、篡改生产日期、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三无产品、违法广告、侵犯商标注册权等各类违法行为。

此外,案件查处的违法主体相对集中。从案件当事人主体情况来看,涉及药店的案件37件,个体户或个人24件,食品店13件,超市或便利店11件,该四类主体占了所有案件主体的60%,是重点检查排摸的对象。但与此同时,还发现有理发店、摄影店等看似与口罩销售毫无关系的商家也利欲熏心,违法销售口罩,同样被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除了对实体店的排摸外,也加强了网上巡查。立案查处的案件中不乏涉及微商、网络平台等通过互联网下单的新型销售方式,该类案件共有25件。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价格、不正当竞争、广告、药品与医疗器械、野生动物与活禽、食品、产品质量与特种设备等七个领域,制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行为清单》,并集中执法力量,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行为。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线索,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从快、从严、从重,对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借疫情爆发、欺骗误导消费者谋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更是在72小时之内调查清楚违法行为,于2月10日按照法律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了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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