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短评

对刻意隐瞒病情者“零宽容”

本文字数:577

  上海虹口警方宣布: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刻意隐瞒病情导致岳阳医院多名医护人员隔离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立案调查。

这一事件引发了舆论的热议,更惹起了众怒。因为李某某的行为是对防控疫情的逆袭,是对公共安全的挑战。

按正常人最基本的理性认知,一旦得病就要说清病情,及时诊治,倘若是传染病,还得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以防止病毒蔓延扩散,祸害他人和社会。李某某鬼使神差,做出刻意隐瞒的举止,无疑是自私而又荒谬的。他怕隔离,个人行为受到限制,却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其隐瞒病史病情已构成了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现已医学证明:新冠病毒有一个较长的潜伏期,自带病毒却刻意隐瞒不隔离,那么,他便从一个“病患者”成为了“恶意传播病毒者”,无意间以病毒的“帮凶”助纣为虐。罪不容恕!李某某的行为不仅增加了疫情有效防控的难度,更在于给公共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安天下!

特殊时期更显依法防控疫情之必要。上海日前出台的全国首部抗击新冠肺炎紧急立法,明确了隐瞒病史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者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李某某以身试法,咎由自取。

古贤云:“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在防控疫情期间,除了“虑之贵详”——制定各种严防严控的举措,精准施策,还得“行之贵力”——包括对刻意隐瞒病情者“零宽容”。(沈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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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 对刻意隐瞒病情者“零宽容” 2020-02-18 2 2020年02月1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