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式回购纠纷案
善意执行理念在涉民营企业执行中的司法价值
【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强制执行 善意执行 司法理念
【执行要点】
1.对以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合理引入善意执行的司法理念有效评估被执行人的履行意愿和履行能力;
2.要把握好强制执行的力度和节奏,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经营产生的负面效应;
3.坚持通过多元化纠纷化解,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线生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八条。
【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证券公司”)
被执行人: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控股公司”)
2018年9月6日,某证券公司向北京精诚公证处提出申请,就已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业务协议》及所附《交易协议书》对某控股公司签发执行证书。2018年10月10日,北京精诚公证处向某证券公司签发了《执行证书》。因某控股公司未履行《执行证书》确定义务,2018年11月,某证券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控股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共计172994899.59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公证费等。
2018年11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控股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某控股公司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时,启动了对被执行人某控股公司的财产调查程序。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某控股公司的主要财产为质押给某证券公司的股票,除此之外其他财产并不足以偿付本案债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某控股公司对案外人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3亿元的财产线索,2018年11月27日,金融法院依法冻结了该股权。鉴于标的证券数额巨大,若径行抛售标的证券,很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导致被执行人陷入更多债务诉讼。为慎重起见,案件承办人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督促被执行人尽快提出替代履行的可行方案。2018年12月10日,被执行人与浙江某投资有限公司等案外人达成增资框架协议,由案外人对被执行人某控股公司进行增资,解决某控股公司的股票平仓风险。随后,经过多次沟通,某证券公司与某控股公司于2019年3月4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保全某控股公司对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前提下,由被执行人分两期履行还款义务,并附条件中止对质押股票的执行。
2019年3月上旬,某控股公司依照和解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期款项5000万元,4月16日,支付了剩余款项12280,292.9元。至此,某证券公司与某控股公司之间的所有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某证券公司的申请,金融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某控股公司持有的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亿元股权的冻结,案件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评析】
一、本案径行采取强制执行的潜在风险分析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是金融法院受理的主要案件类型之一,此类案件在执行中处置的主要标的物是被执行人质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上市公司股票。由于质押的股票往往数量较大,直接通过抛售方式处置,很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乃至金融市场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引起被执行人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陷入经营困境。在本案的执行中,直接冻结并拍卖处置某控股公司集团提供的质押股票,存在两个弊端:一是若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被执行人控股的上市公司将被迫发布相关的公告,其他债权人很可能会要求提前履行债务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导致被执行人面临多重债务风险和诉讼风险,加剧恶化财务状况,被执行人的持续经营将出现重大的不确定性;二是若集中抛售大量股票,在当前市场行情下,势必引起上市公司股价的剧烈波动,影响市场稳定,一旦股价过低,即便抛售全部股票,也难以全部偿付申请人债权,反而不利于矛盾的妥善处理。
二、本案中善意执行理念的具体实践
在本案中,执行法官以善意执行理念为引导,创新执行方式,利用保全财产的替代执行,实现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影响的最小化。通过对被执行人其他财产作全面调查,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在案外人上海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额3亿元,为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提供了一定保障,从而暂缓对巨额质押股票的执行,并为被执行人某控股公司集团寻找资金注入赢得必要时间。与此同时,引入第三方纾困资金,赋予民营企业“造血”的机会和能力。执行局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沟通,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引入第三方浙江某投资有限公司等案外人的资金注入,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的偿债压力,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就债务履行问题与申请执行人某证券公司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分两期履行了全部债务。通过引入善意执行理念,在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和经济形势的情况下,从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对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取全面调查,积极协调,保全代位,案外纾困的执行方法,既实现了执行目的,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人的利益,为其正常经营发展提供了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撰稿人:郑岗)
案例八
陈某林申请执行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买卖合同纠纷案
连环案件的执行难点与实践突破
【法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连环案件 房屋回购
【执行要点】
1.抽丝剥茧,厘清连环案件关键,促成连环案件执结。
2.房屋回购,达成执行和解方案,实现案结事了效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
【案情】
申请执行人:陈某林
被执行人: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
案外人:谈某庆
被执行人谈某根、黄某妹系夫妻关系,被执行人谈某华系谈某根、黄某妹的儿子。2002年7月,谈某根与陈某林签订《售房协议》,谈某根将位于上海市广中西路的某处动迁房屋卖给陈某林,并同意在2003年4月底将系争房屋交付给陈某林并办理过户手续。2002年至2003年间,陈某林先后分三笔向谈某根支付房款共计34万元,谈某根出具收条予以确认。
2003年8、9月间,陈某林将一些物品搬入系争房屋,但未取得该房屋钥匙。同年10月,谈某根向动迁分房办提出申请,言明经家里协商同意,将系争房屋卖给陈某林,请分房办给予(办理)更改户名手续,分房办予以同意。但之后,谈某根仍未办理相应手续。2004年、2005年,谈某根又先后两次承诺等产证办好后,将房屋与产证交给陈某林。2005年5月,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登记为系争房屋共同产权人。2005年6月,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以系争房屋作抵押,向林某森借款50万元,并至房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谈某根屡次推托,迟迟不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6年6月,陈某林向原上海闸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谈某根交付系争房屋,并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原闸北法院予以立案,案号为(2006)闸民三(民)初字第646号。原上海闸北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谈某根、黄某妹、谈某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陈某林交付系争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然而谈某根却一直强占房屋,迟迟不履行判决。之后,陈某林向原上海闸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08)闸执字第340号。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系争房屋已被过户给陈某林。但因谈某根名下只有一套房屋,系争房屋的腾退工作难有进展。
2018年7月,陈某林向上海静安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随后,上海静安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接待申请执行人陈某林和被执行人谈某根。谈某根表示,一定要解决一家人的居住问题才肯搬离房屋。同年10月,上海静安法院依法对谈某根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2018年8月,执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谈某根,得知谈某根在上海静安法院另有三个作为原告的案件,一直还未执行到位。执行法官认为,谈某根一家居住困难,强制腾退难度较大,为达到案结事了、平息纠纷的效果,应先执行谈某根的三个执行案件。
2002年,谈某庆以做生意缺少启动资金为由先后三次向谈某根借款。谈某根为借钱给谈某庆,这才将系争房屋卖给陈某林。三案执行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235万元。因谈某庆下落不明,谈某根的借款一直没有得到偿还。在恢复执行三件案件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谈某庆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房屋由谈某庆的母亲居住,另一套是谈某庆的妻子江某和儿子、儿媳居住在内,谈某庆仍下落不明。
2019年3月,执行法官再次走访时发现谈某庆的房屋被其妻子江某改造成棋牌室。执行法官查封了该处房屋并张贴了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向江某详细介绍了司法拍卖的流程。江某在权衡利弊后决定自行出售房屋,向谈某根还债。
2019年5月,陈某林、谈某根、江某等人来法院谈话。江某表示房屋已经出售,7月底拿到全款后会支付三个案件总计235万元的执行款给谈某根。陈某林与谈某根达成房屋回购方案。谈某根以谈某庆归还的235万元支付购房款,不足的部分贷款偿还。陈某林愿意给予适当补助。
2019年7月,陈某林将系争房屋过户给谈某根。同年8月,执行款全部到位。至此,四个连环案全部执行完毕,既妥善化解了纠纷,又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居住权。
【评析】
一、抽丝剥茧,找准问题关键
一案本难结,四起连环案件交织在一起更是棘手。执行中面对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首先要抽丝剥茧地找准问题的关键点。这四起案件最开始是由申请执行人陈某林与被执行人谈某根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源起,在了解到十几年前谈某根向陈某林的卖房经过后就会发现,当初谈某根听信了谈某庆做生意需要启动资金的话,卖了房子借出钱后,实在处于“房财两空”的境地。因此执行法官作出准确判断,将谈某根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三个案件执结才是破解四起连环案的关键。
二、法理人情并重,兼顾各方利益
如果先对系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谈某根一家的居住权无法得到保障,谈某根与谈某庆的债务纠纷案也无法执结。因此在执行中化解纠纷也是关键。在谈某庆卖出房屋承诺用售房款还清谈某根的债务后,执行法官又组织四案的三方当事人同时来法院谈话。当谈某根提出要回购系争房屋后,执行法官积组织协调,达成和解方案,解决了谈某根一家的住房难题,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撰稿人:吴晓祥 时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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