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论苑

疫情视野下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构建

法律不应维护食用野生动物产业利益

本文字数:5246

  李坚强

2016年食用野生动物的养殖产值达到1250亿元。如果按每年6%的增长速度计算,这一产业2018年的总产值就有1400多亿元。但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以来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国遭受的人命和财政损失何止1400亿元。14亿人民的安全利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到野生动物商业利益集团的狭隘利益之上。

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被利益集团粉饰为有利于野外种群的保护;有利于治病救人;有利于脱贫致富。但每一个所谓的”好处“都经不起严格的推敲。商业圈养无法避免业者到野外捕捉种兽。野生动物养殖和买卖,鼓励了消费者更加迷信野外个体更有疗效的说法,从而鼓励了对野外、和国外种群的盗猎。

对食用野生动物养殖和交易的“一刀切”式取缔,有利于扭转社会大众对野生动物的功利性看法。为了保障国家有限的监管力量真正用在14亿人民的食品安全上,国家必须用“一刀切”的方式取缔食用野生动物的养殖和买卖。

目前肆虐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对个人、社会、国家造成的重创难于估量。这个传播迅猛的病毒,也冲击了亚、欧和北美等几十个国家。

目前,科学界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这个新型冠状病毒是由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的。钟南山教授早在2010年两会期间和其他场合,就提醒国人野生动物买卖对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野生动物买卖和消费将原发于野生动物身上的病毒传到人的身上,早就得到国际和中国科学家们的关注。肆虐全球的艾滋病,最早就是因杀大猩猩卖肉,买卖人或其他有关者感染得病,传遍世界的。

2005年的禽流感和2014年的非洲埃博拉病毒,也是源自野生动物。2003年的非典,由感染了冠状病毒的果子狸传给了野生动物买卖业者,而后传遍全世界27个国家,致死774人,感染8096人。

遗憾的是,当年非典还没有结束多久,同年8月3日,国家林业局就宣布重新开放野味市场,允许54种所谓驯养繁殖成功的野生动物买卖和食用。在过去的17年中,野生动物的商业养殖、买卖和食用,得到了2016年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新认可和进一步的支持。这个少数大养殖户获得巨额利润的野生动物养殖业,像脱了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

根据由东北林业大学马建章教授主持编写的《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的权威数据,2016年食用野生动物的养殖产值达到1250亿元。如果按每年6%的增长速度,这个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2018年的总产值就有1400多亿元。可是,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以来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国遭受的人命和财政损失何止1400亿元。

国家到了对食用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进行抉择的时候了。我认为,为了14亿人民的安全利益,也是为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应该对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政策。

公共安全高于商业利益

在任何国家,国民的安全、健康是国家根本利益。而中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最广大人民的安全利益和健康福祉,就是党的利益。因此,人民的利益自然高于任何商业集团的狭隘利益。

当我们摆正产业利益与14亿国民的安全利益之间的关系时,不难认识到永久终止食用野生动物商业利用的必要性。

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2018年的估计产值为1494多亿元,不到中国当年91万亿元GDP的0.16%。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2016年雇佣了622万人,是当年中国9亿劳动力总数的不到1%。这个产业对中国经济和对百姓就业的贡献,微不足道。将这个产业集团的利益,置于14亿国民的安全利益之上,是不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的。

对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采取“一刀切”,有利于14亿人民安全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一刀切”下去,切掉的是极少数人的商业利益,保护的是14亿人民的安全利益。全社会要有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在14亿人民的安全利益面前,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者的商业利益轻于鸿毛。

14亿人民的安全利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到野生动物商业利益集团的狭隘利益之上。14亿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能被少数野生动物商业利用者和少数嗜好野味者所绑架。

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弊大于利

自从上世纪80年代初野生动物商业利用产业开启以来,有关野生动物商业利用之价值的话语权,长期把持在野生动物产业利益集团手中。

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被利益集团粉饰为(1)有利于野外种群的保护;(2)有利于治病救人;和(3)有利于脱贫致富。这三个“好处”,长时间忽悠了国人。其实,每一个所谓的”好处“都经不起严格的推敲。

首先,野生动物的人工圈养,完全没有帮到野外的种群。1989年,国家颁布中国大陆首个以保护动物为名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以来,受国家保护的和不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开始了崩溃似的野外种群数量的剧降。长白上地区野外黑熊和棕熊的种群数量从80年代初到2010年底,分别下降了93%和30%多。而在该地区,有中国最早一批的活熊取胆农场。

国内环保人士2016年发表的一个有关野外几百种物种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发现60%多的受调查物种在野外的种群数量严重下降。在吃野味吃得昏天黑地的广西,穿山甲已经快吃到濒临绝迹。2000年,广西的穿山甲只剩下990只左右。在2012年到2018年的六年间,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使用红外相机的拍摄调查,尽然没有发现一个野外个体。

人工养蛇遍布南方不少省份,野外蛇的数量本该得到巩固甚至上升。事实不是这样,2007年湖南洞庭湖岸上爆发了20亿只老鼠爬满湖岸和沿湖村庄的“壮观”鼠灾。老鼠的天敌蛇、鹰和其他动物的捕猎,是这次鼠患的原因之一。而用鼠药灭杀这些老鼠,对水资源、对土壤、甚至对农民身体造成的伤害会有多大,大家可以想想。显然,所谓人工圈养利用保护了野外种群的说法,没有得到事实的支撑。

另外,商业圈养无法避免业者到野外捕捉种兽。野生动物养殖和买卖,鼓励了消费者更加迷信野外个体更有疗效的说法,从而鼓励了对野外、和国外种群的盗猎。

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实行后,我国的野生动物商业养殖业可谓“硕果累累”。圈养的老虎数量,据说已经超过了全世界在野外的老虎的种群数量。中国已经在野外看不到华南虎了,东北虎在境内的个体也不超过30只。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猎物被猎杀的所剩无几、加上众多非法设下的猎捕铁夹,人工圈养的老虎没有可放归的栖息地。两大养虎场(东北和广西),没有野外放归成功的案例、更没有为老虎的栖息地的改善做任何工作。这两个养虎场,本身也不是为了生态和公益目的进入老虎养殖的。相反,它们制作和贩售的“虎骨酒”、开设的老虎表演,和引起过国内外谴责声浪的活体投喂,起到了鼓励和延续虎骨消费、助长社会对野生动物偏见(是人类的利用物、不是生态平衡的卫士)、和鼓励对动物残忍的作用。

其次,所谓人工养殖有利“治病救人”一说,也经不起推敲。中医的主体药材是植物和矿物质,动物入药很少。在有关中药材料的选用上,动物入药自古以来也是最具争议的。这样说应该是公允的,即没有一剂含动物药材的处方是救命药。

病人不会因为没有熊胆药或含穿山甲片的药而死去。即使动物药材有它的某些药用功能,使用替代品应该更安全、更划算、也更符合生态文明。

再次,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是个纯粹的商业活动。产业利益集团声称的“三有利”,难免让人感觉是利益集团在“王婆卖瓜”,出发点是维护这个产业的狭隘商业利益,与野生动物保护、“治病救人”和国家经济发展与民生没有多大关系。

这次从武汉爆发的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危机说明,野生动物养殖业对14亿人民安全的危害,远远大于它对经济和就业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以生态保护的眼光看待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人工养殖这个产业,具有无法避免的对动物的残忍性。人工圈养环境,永远不可能复制野生动物在野外的天然生活环境。这个产业中的不少养殖场仍使用中世纪的“野蛮”方法,以集约化的手段,将有着重要生态价值的野生动物养殖、“囤积”、中转和贩售到市场上。

食用野生动物的养殖产业,包括有人工圈养、短途或跨省运输、市场交易和餐馆宰杀处理等环节。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对野生动物习性和天然行为的全面压抑。大数量的野生动物集中繁殖、饲养和囤积在有限的空间,几十条甚至几百条蛇或穿山甲被放养在拥挤的环境里。这些动物在野外,基本上是独来独往,它们之间的疾病交叉感染不常发生。野外捕捉来的、带伤病的野生动物个体,在经过长途运输后送入圈养和囤积的环境里,它们身上的病毒有了通过交叉感染得以变异的绝佳时机。准确讲,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不是野外带病毒的野生动物个体,而是将野生动物从野外捕捉到圈养环境的野生动物养殖业。野生动物养殖业所以肆无忌惮和掠夺性从野生动物身上榨取使用价值,和它几十年来用这个产业做示范,给社会灌输一个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概念很有关系。当然,对野生动物的“资源”定位,出现在1988年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里,也反映在它的2016年重新修订版里。

对食用野生动物养殖和交易的“一刀切”式取缔,有利于扭转社会大众对野生动物的功利性看法。允许野生动物买卖食用,不利于打造绿水青山的生态和谐美丽家园,也不利于鼓励社会培养关爱弱势(动物是世上最大的弱势群体之一)、爱惜山山水水、爱惜一草一木的新观念。一个不能接受残酷行为、残酷产业的社会,也会是个更为平和、没有暴虐情绪、更为和谐的社会。

监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反对“一刀切”的利益集团和其支持者认为,只要加强监管,野生动物养殖业就不会成为公共健康的危害。利益集团这样说,是为了维护产业利益和产业大业主的利益。请问反对“一刀切”的人,敢给国家写下保证书,保证日后不再发生因为野生动物买卖而引发的疫病?请问食用野生动物养殖业利益集团,你们准备为这次国家和人民经受的损失买单吗?不能向国家和14亿人民做出保证、又没有财力为这次国家和人民的损失买单,野生动物产业利益集团凭什么继续冒险经营下去?

野生动物产业在过去的30多年,几乎成了一个独立王国。成立各类养殖专家委员会,甚至得到已退休和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各种名号的支持和参与。各地食用野生动物买卖摊点的脏乱差,病残、血脓遍体野生动物的现卖现杀,完全没有把国家工商、食品安全、动物疾病防控的法律和政策放在眼里。食用野生动物业者在过去的30多年,缺乏自律、守法观念淡薄、是个致富发财心切的群体。这是个需要国家各个监管部门花大力气和投入大量监管队伍,才能保证其不违法经营的行业。从过去的30多年的实践来看,国家对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监管是有重大缺失的。

国家对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监管缺失,和监管资源的短缺也有很大的关系。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畜牧业养殖国,近年的年产肉品量多达8千多万吨。蛋、奶和水产品的生产也居于世界的前列,满足了14亿人民对肉蛋奶的需求。国家有限监管资源主要投入到了对肉蛋奶的安全监管上,毕竟畜牧业是为了满足14亿人民的需求。将有限的监管资源从涉及14亿人民的餐桌安全上挪开,来监管服务于少数野味爱好者的野味上,是不是本末倒置?会不会给人这样一个印象,即将少数有钱人享用的野味的食品安全,看得比14亿大众的肉蛋奶的安全还重?

当然,国家可以增加监管人员。但是,对食品安全、动物疫病、动物运输、市场管理和其他方面的监管,是个技术含量很高、专业能力要求也更高的国家公务员队伍。要培养这样一支队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对于像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这样一个高风险、国内外引发过多次疫病、而又服务于少部分人的产业,国家值得为其投入监管资源或挪用监管14亿人民饭桌安全的资源吗?

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利益和少数喜好野味人的利益,远远低于14亿其他消费者的安全利益。国家有限的监管资源,不能从监管14亿人民的肉蛋奶上面挪开。为了保障国家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在14亿人民的食品安全上,国家必须用“一刀切”的方式取缔食用野生动物的养殖和买卖。当然,多数业者进入这个产业,是受到国家鼓励和政策支持的,是国家的公信力做了他们的担保。因此,在国家取缔食用野生动物养殖和买卖的同时,国家有必要帮助那些没有违法违规经营的业者转产。国家拿出这笔钱来,是划得来的,一可以减少对取缔的抵抗;二可以解除后患。

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给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的经济造成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损失。在这次巨大的灾难面前,我们要深刻反思,不能再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重蹈覆辙。有些野生动物产业利益集团,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给国家和民生带来了多大的危害。这个利益集团的某些人,已经开始为自己和产业开始鼓噪,甚至拿古人的“伟大创举”来为自己的狭隘利益唱颂歌。这种对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傲慢和藐视、对社会的批评视而不见、无视国家深陷艰难也要争夺话语权的架势,正好说明这个产业中的不少人自私到了何种地步。这些人眼中哪有国家利益、哪有人民的安危、哪有一山一水和万物生灵?他们看到的是产业的利益、自己个人的财富。国家到了和食用野生动物产业彻底切割的时候了,为14亿人民的安全利益“一刀切”下去,完全正当。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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