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律师阅卷:数据多走路异地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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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众网”报道,疫情期间,山东威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积极协助外地检察机关和服务本地律师开展异地阅卷,主动沟通,促成三地检察机关联动,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风险。

“这个案子有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有两名嫌疑人的辩护人分别在广州和北京,疫情形势这么严峻,与他们的沟通是件难事儿。”大年初十,正在加班加点审查案件的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毕媛犯了难。她正在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协助审查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该案审查工作量大,办案期限紧张,关键正好赶上新冠肺炎疫情爆发。

不久前,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了远在800公里外的北京某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异地阅卷申请。“卷宗材料无法直接寄给律师,必须通过当地检察机关转交。考虑到检察系统内部沟通联系比较顺畅,我们就主动帮忙联系了该律师所在地的北京市一分院,寻求协助。”威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杨晓静通过电话商请北京市一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完成异地阅卷。

北京市一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电话求助后,高度重视,经请示汇报,很快答复愿意配合完成异地阅卷,并就电子卷宗传送及交接等事项进行了详细沟通。

很快,杨晓静通过QQ认真审核了律师提供的阅卷申请材料,并在当天将涉及到该案的69本案卷材料合计2G的卷宗材料刻录光盘,通过专用通道寄送出去。

“您好,我是山东圣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姓张。目前代理了一起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但是现在疫情原因不能过去,想请咱们威海检察机关协助案件电子卷宗的接收和转交,不知能否提供帮忙?”2月17日,杨晓静接到一名威海律师的求助电话。

挂上电话,杨晓静第一时间跟领导汇报。随后,威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动帮助律师与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商讨案件电子卷宗的接收和转交工作。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得知情况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提供电子卷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辩护人申请材料后,将电子卷宗材料通过专用通道发至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异地阅卷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流动聚集,同时保障了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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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律师阅卷:数据多走路异地不接触 2020-03-02 2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