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中国

民政部印发《意见》

中低风险区域养老机构可逐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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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

据民政部昨天消息,民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中、低风险区域养老机构可按要求逐步恢复开放。

意见按3类风险等级作出了具体要求。对无确诊病例县(区)的养老机构,坚持“预防为主、外防输入”策略,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开放。

对中、低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应按照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在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开放。

对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和出现疫情的养老机构,落实当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继续实施严格封闭管理。

同时,意见还放宽了对无确诊病例县(区)和中、低风险区域养老机构的人员隔离要求。以无确诊病例县(区)的养老机构为例,对15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未密切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且无相关疑似症状的本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可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办理返院和新入住手续。

意见还强调,各地要优先满足本区域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以及因子女参加抗击疫情、因疫情接受隔离治疗等原因导致家庭无力照顾、确需返院的和新入住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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