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匠

多方奔波帮“英雄”解开心结

检察官张振斌:在人文关怀中守住司法底线

本文字数:3182

检察官张振斌

检察官张振斌和同事一起讨论案情

  □徐杭燕

2019年6月20日晚,浦东新区羽山路附近发生一起凶杀案,歹徒用刀刺死一名女子,刺伤一名男子。凶案发生后不久,歹徒主动投案自首。三个月后,这起案件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从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一分检受理后,检察官张振斌在审查事实时发现,这名女子与被告人互为情侣,而那名被刺伤的男子名叫章自强,是一名有着45年党龄的老党员,但他的受伤过程并不像材料中写的“途经被捅”那么简单。张振斌细查下去发现,原来章自强是因见义勇为而受的伤。

知晓情况后,张振斌特地前往章自强家中看望,并主动牵头联系多个单位推动申报章自强的见义勇为荣誉,并帮助其申领司法救助金、报销医药费。张振斌说,这是她办刑案二十多年来,遇到的第二起面对凶案敢于见义勇为的事件,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上海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振斌在公诉检察官的岗位上走过了26年。她曾先后在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浦东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就职。

张振斌至今记得自己刚进入检察院时的满腔正义感,经过一次次的办案,一次次的摸爬滚打,她渐渐地学会在人文关怀中守住司法底线。她常说:“我在办案时,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依法保护当事者的合法权利。”

帮“英雄”解开心结

凶案发生那晚,章自强试图用雨伞敲击歹徒头部阻止他行凶,不料歹徒转身持刀猛地刺中他的左腹部。他捂住腹部,强忍疼痛走到马路对面呼救。民警将章自强送到医院,并跟院方说这是因见义勇为而受的伤,可将其医药费挂账。

后经鉴定,章自强中的这一刀,深达15—20厘米,导致全肠空层破裂,构成重伤二级。他在医院住了一个月,而后回家休养了两个月。但这期间,医疗费始终悬而不决,院方只能向章自强催缴。而这也成了章自强的一个心结。

案发三个月后,张振斌接手了这个案子。此时,章自强所在的洋泾街道已经将相关材料递送至浦东新区政法委申报区级见义勇为荣誉。张振斌认为,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不顾个人安危,两次冲上前救一条人命,很值得敬佩和褒奖。于是她向浦东新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提议可以争取上海市见义勇为荣誉。为此,她专门起草了一份检察建议。

随后,张振斌与洋泾街道办主任一同前往章自强家中慰问。老章的身体尚在康复中,但因为不善言辞,话说得不多。随着聊天的深入,老章的夫人才告诉张振斌,老章情绪上的确受了一些影响。一方面,他不愿意拖欠医药费,但另一方面,又觉得有些委屈。

张振斌当即跟老章夫妻俩提起,作为被害人是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的。夫妻俩说:“听说对方家庭也很困难,我们去要钱能要到吗?年轻人也是一念之差,才会犯了这样的错误。”但老章家也的确因这件事徒增了一些经济负担。

张振斌觉察到老章的心结后,便和洋泾街道办主任商量解决办法。后来,街道主任表示马上去找院方商讨,先将费用记在账上,之后由政府给见义勇为者购买的保险进行医药费理赔。张振斌也迅速着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向院里申请司法救助金,二是帮助老章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通过检察院、洋泾街道、浦东新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通力协作,老章的事情顺利办理了。

2019年12月4日,上海市第161次见义勇为先进表彰会召开,章自强被授予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张振斌还时常给老章打电话询问近况,每一次老章都会真诚地向她表示感谢。她一直跟老章说,“这个事情能顺利解决,是每个相关单位积极协作的结果。我们检察院的确牵了头,但如果没有各方的努力,我一个人也是做不到的。”

张振斌犹记得洋泾街道的主任是个很有干劲的小伙子,做事果断,办事效率高。而新区政法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则是身兼数职,虽十分繁忙,但仍积极推进给老章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的事情。

张振斌说,见义勇为是一件好事,为了不让英雄寒心,在关怀补助等方面需及时跟上,让他们及时感受到社会的支持和肯定。

8年未检工作让她理解人性

这起凶案的被告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张振斌去提审的时候,并没有开门见山就谈案情,而是先和他聊了聊他的人生经历。聊完之后,被告人对张振斌说:“我觉得你很好,很多东西以前都没有人跟我说过,你跟我说了那么多,我的脑子一下子就感觉通了。现在回过头我自己也没法理解和原谅自己。”

张振斌习惯和被告人达成一种平等交流,在她看来,“公诉人本身首先是个人,被告人也是一个人。没有人生来就是罪犯,我觉得他们犯罪是有根源在里面。”但她也坦言,自己刚工作的时候想得没这么成熟。她说:“是八年的未检工作让我变得更全面,让我学会理解人性。”(注:“未检”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

在浦东新区检察院工作的第11年,张振斌被借调至浦东新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刚到未检的时候,她有些不适应,以前自己经手的大多是大案,而在这里看到的都是小孩。她至今记得自己在未检办接手的第一个案子。那是一起破坏电力设备的案件,当时这类案件的量刑建议分为两档,上面一档是“情节严重”,但没有司法解释。张振斌按照以往公诉的思路,查了很多与电力设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最后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材料,得出结论:这个案件情节严重。

结果领导批示的时候严肃地说:“还需要在‘教育感化挽救’方面下更多的功夫。”张振斌当时不能完全理解。

但随着接触的案子越来越多,张振斌开始理解了“感化”。和被告人沟通频繁之后,她发现未成年人罪犯确实不能以成年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们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人格。

有次去提审一个抢劫杀人的被告人,一见到就是一张稚嫩的脸,开口第一句就是,“阿姨,我什么时候能出去?”张振斌发现,这些小孩大多缺乏家庭关爱,遭受打击的时候没能调整好。领悟到这些后,她开始慢慢理解之前领导对她说的“教育、感化、挽救”。

“未检的工作让我更加理解什么是以人为本。以前我总觉得执法就要打击犯罪,但归根结底是把人变好。通过办理一个案件,达到好效果,这对社会来说就是一个预防。”张振斌说。

张振斌曾参与筹建了一个“中途之家”,一些家庭环境不好的孩子会暂时待在这里。这里配备了固定的志愿者,每天都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值班,“帮助矫正他们的观念”。

办案宗旨首要是惩恶扬善

2008年,张振斌被院里指派去学习心理咨询,并考出了心理咨询师证书。那时一个区上报一个人,开班的时候总共20来个人。刚开始,老师觉得这些“检察官学生”都太强势了,一聊天就会把别人的思路带成自己的。但心理咨询要求咨询师学会倾听,试图去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

张振斌将此总结为“共情”。在她看来,学会倾听和共情对公诉人的工作很有帮助。

之前有一个抢劫犯,案发之后拒不认罪。案子移交到张振斌手上后,被告人认罪了。后来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写信告诉她,“我觉得你一直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看待,会对我笑,在开庭的时候会主动跟我打招呼。我会好好服刑”。

作为一名女性检察官,张振斌在工作中显示出了独特的沉稳和感染力。在法庭上,她会将案情娓娓道来,将法学理论以通俗的方式表达出来。“我在法庭上辩论,不是为了要压过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我更愿意把它作为一种法治宣传,去影响在场的其他人。”

由于工作的特性,张振斌不得不经常面对一些阴暗负面的事物。工作之余,她会努力让自己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尽量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平常下班回家后,她会拿起自己喜欢的小说,让大脑放空休息。节假日,她会在家里组织一些集体旅游,换一个环境进行自我缓冲。

26年前,23岁的张振斌从学校毕业,后成为公诉人,一做就是十年。她犹记得刚工作的时候,内心对法律无上敬畏,有着满腔的正义感。后来,8年的未检工作让她变得更加全面,她意识到用心沟通的意义。如今,她在把住司法底线的前提下,注入了更多的人文关怀。

张振斌说:“如果把一个案件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我觉得这是本职。但是如果你用心把它当一件喜欢的事情去做,就会发现里面有很多不一样的东西。这就是我喜欢办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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