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市公安局组织交通违法攻坚整治全市统一行动

坚决遏制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现象

本文字数:733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张夕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复产复工后全市交通秩序管控工作,保障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平稳运行,4月3日、4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攻坚整治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加强对机动车各类易致堵、易致乱、易致祸交通违法的整治,坚决遏制机动车滞留路口、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同时,各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辖区热门景点、墓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执法管理力度,做好清明祭扫、踏青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4月3日上午8点左右,浦东交警在上南路浦东南路路口拦下一辆电动车,其后座上载有大量黑色橡胶管。民警对当事人赵某“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并向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4月3日上午9点左右,奉贤交警在团青公路林海公路路口查处一起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对当事人李某处以罚款50元,并对其“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先予扣留非机动车。民警向当事人反复强调,无牌电动车可能存在超标等安全隐患,无牌证或者牌证失效的电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

4月4日上午7点半左右,在青浦福寿园附近的枫泾村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交警拦下一辆搭载成人的电动车,并对当事人李某处以30元罚款。见李某已上了年纪还骑车带人,民警在处罚后反复向其强调,清明祭扫缅怀先人固然重要,但是生命安全更加重要,非机动车搭载成人上路行驶,一旦遇到状况很难掌握平衡,惯性也更大,存在很多潜在危险。当事人对民警的处罚很配合,对处罚结果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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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坚决遏制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现象 2020-04-07 2 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