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一周律事

辽宁法院将设律师调解工作室

本文字数:526

  辽宁省法院、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但不包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担任一方代理人开展的调解工作。

辽宁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律师调解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或具备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在省、市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根据方案,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各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调解资质管理委员会,建立本地试点律师事务所名册、律师调解员名册和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名册,并分别上报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备案。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辽宁法院将设律师调解工作室 2020-04-13 2 2020年04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