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通讯员 陈德芳
新冠肺炎疫情刚发生的时候,小区里竟然有一个湖北来沪的居民没有被隔离,还外出倒垃圾,叶某某因此与该户人家发生了口角冲突。近日,普陀区长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因疫区来沪却未隔离引起的邻里纠纷,调解员从大局出发,从调解效果和社会影响两方面考虑,既让当事人主动配合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并签署居家隔离协议,也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
因居家隔离问题生口角
陶某与丈夫为湖北人,居住在普陀区某小区1楼某室,今年春节前,陶某母亲从湖北来沪。几天后,居住在2楼的叶某某下楼倒垃圾时,遇到陶某母亲要外出。叶某某知道陶某夫妻为湖北人士,猜想陶某母亲是从湖北来沪的。因此,叶某某主动与陶某沟通,得知陶某母亲确实是刚从湖北来沪。
叶某某认为,从疫区来沪人员应当居家隔离14天,不能随意走动,陶某在特殊时期应约束家人,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然而,陶某认为家人并未发病,叶某某的态度强势,大惊小怪。双方因为疫区来沪人员居家隔离问题发生口角,产生了邻里纠纷。随即,叶某某报警。
普陀区长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该起110非警务警情纠纷后,高度重视,派出专职调解员,主动与110接警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情况,并一致认为应对该案高度重视并迅速处置。
拒签隔离协议
经过初步联系沟通后,调解员会同相关人员立即来到了陶某家门口,明确告知陶某,疫区来沪人员应实施居家隔离,不得随意出门,并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陶某表示,其母亲过年前就来了,已经有6天了,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身体很好,无需签署协议。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疫情防控的政策和措施,疫区来沪人员必须要严控隔离,执行14天居家隔离。
陶某表示,保证不让母亲出门,但居家隔离协议没有必要签署。一方要求签,一方拒绝签,双方就这样僵持着。
面对陶某的不理解和不配合,以及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员认为,这么多人在居民家门口聚集说事不合适。于是,调解员先请一起上门的其他工作人员暂时到大门外等候,由调解员单独和陶某一家人沟通。
随后,调解员用平和的语气询问陶某母亲来沪后的一些基本生活情况,疫情期间家庭必要物资保障情况等。陶某情绪有所缓和,也一一如实回答。但陶某表示,楼上叶某某的态度非常恶劣,认为叶某某太不近情理了,平时大家相处得不错,为了这事大声质问还骂人,现在还召来了这么多人,弄得自己一家人像逃犯似的,让一家人非常难堪。
换位思考 让难题不再“难”
调解员告诉陶某,对外来人员执行自行居家隔离政策,是政府为了控制疫情传播而制定的,是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陶某作为在上海打拼的年轻人,相信也一定会遵守政策,共同维护好疫情期间的城市秩序,以便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针对叶某某的行为,调解员劝慰陶某,现在病毒传播速度很快,人人自危,而且陶某家就在叶某某家楼下,如此近的距离,碰到这样的事,叶某某产生紧张的情绪也在情理之中。叶某某得知陶某母亲刚从疫区来沪,并且仍要出门,四处随意走动,自然会内心慌乱,她的做法虽然有点粗糙并略有不当之处,但是出于安全考虑也属人之常情,陶某不应该太在意和纠结于这一点。
在详细阐释疫情防控政策和不执行政策的危害后,调解员向陶某表示,试着去换位思考,如果主动居家隔离,一方面是对自己母亲负责,详细观察身体状况,另一方面,让邻里之间安心生活,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邻里纠纷。
调解员在情在理的一番话使得陶某敞开心扉,了解居家隔离措施的具体情况后,她希望社区在对楼道消毒时,也能到她家里进行消毒。陶某对调解员表示佩服和感谢,当场签订居家隔离协议,承诺会配合居委会做好疫情的相关防控工作并及时报告每天体温和身体状况,同时对叶某某的担忧和质问也表示了释怀和理解。
【调解心得】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的一个纠纷。因来沪当事人不能及时、严格地执行居家隔离政策,导致邻里间发生纠纷,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时,又拒绝配合签署居家隔离协议。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特殊时期,调解员接到该纠纷后,首先高度重视,通过与110接警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初步沟通,掌握事态发展后,一起上门调解该起纠纷。其次,面对当事人陶某的不理解、不配合,调解员主动采取“一对一”的沟通措施,在化解过程中,重点展现了调解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技巧。最后,调解员有条不紊,有理有据,通过引导当事人认识到顾全大局和落实居家隔离措施的重要性,既化解了相邻之间的冲动和误解,又促使疫区来沪人员签订了居家隔离协议,从中也体现了人民调解不拘形式、灵活调解、便捷利民的特点和优势。
邻里相处中“以和为贵”的核心精神和特殊时期的疫情防控在本案中得到了有效融合。最终,一起因未自觉遵守疫情隔离规定而与邻居产生的纠纷得到了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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