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小区制售饮用水设备旁竟是垃圾桶

公益诉讼守护市民“生命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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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你能想象,小区里制售饮用水的设备旁边,竟然摆放着有害垃圾桶吗?有的,周围堆放着拖把、凉席等杂物;有的,明明设备出水口已出现破损甚至滴漏,不仅未及时修复,每日巡查表上竟赫然勾了“合格”……

这样的现制现售饮用水你敢喝吗?如何以法治方式守护市民饮用水的安全?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专项调查,走访了辖区内近30个小区,发现诸多安全隐患,认为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风险。该院迅速“亮剑”,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对现有设备开展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情况。

专项调查:走访辖区近30个小区

“就在家门口,一天24小时都能接水,而且比桶装水还便宜。”近年来,上海许多小区都安装了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器,因其价格低廉、方便快捷备受市民青睐。

然而,这些现制现售饮水器常年暴露在外风吹日晒,安全问题究竟如何?

自2019年6月起,虹口检察院紧盯饮用水安全问题,对该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开展了专项调查。

“我们了解到,虹口区约有此类设备90余个,分布在不同的小区,其中多为老旧小区。要想知道真实情况如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一个个小区跑,一个个看。”虹口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万力坦言。

于是,接下来的大半个月里,万力和检察官助理的足迹遍布了辖区内近30多个小区,对小区内设置的制售饮用水设备进行了扎实的排查,并固定了证据。

梳理问题:设备附近摆垃圾桶 巡查制度流于形式

“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附近摆放有害垃圾桶,有的堆放着拖把、凉席等杂物。”万力和同事在排查中发现,这些制售饮用水的设备存在问题还真不少。

据了解,《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要保持供水设备、设置及其周围环境整洁。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部分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周边环境未达卫生要求。“比如,广灵二路上的一个小区,饮用水设备后1米处竟然摆放有害垃圾桶。还有不少小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底部有垃圾,周围有拖把、凉席等杂物堆放。这显然是不合规的。”万力介绍。

此外,管理办法还要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应当在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单位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卫生管理员联系方式、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复印件。但虹口区检察院在走访排查中发现,有部分设备公示信息不全或者公示设备名称与实际设备名称不一致;部分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与公示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设备品牌型号不符。

尽管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消毒、维护以及每日巡查记录机制有明确规定,但排查中却发现这一制度落实并不到位。部分小区并未巡查,部分每日巡查变成了每周巡查,一次把一周的信息都填好了。

“还有的小区每日巡查形同虚设,比如曲阳路上一个小区里的饮用水设备滴水口已经明显破损未及时修复,巡查记录上却记载‘合格’。这些都给市民饮用水安全埋下了隐患。”万力坦言。

精准“亮剑”:制发检察建议 严处违法

针对排查发现的一系列问题,虹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迅速出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充分调查、集中研判与行政机关进行会商沟通的基础上,虹口区检察院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清晰梳理出排查中发现的四大突出问题,并明确建议:“依法对辖区内上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公示信息不全、每日巡查制度未落实、现场设备与公示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设备品牌型号不符等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严格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目前辖区内90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开展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情况。”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已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内容并迅速做出整改。现已依法对辖区内90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开展了全面检查,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严肃查处。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公司、物业、居委会针对新增垃圾箱与饮用水设备相邻问题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水质采样等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在线上线下予以公示,并及时通过饮用水宣传周及媒体刊文等形式宣传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知识。

正义说法>>>

利剑出鞘 还需更“硬核”、更精准

饮用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饮用水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源泉”。

其实,这只是虹口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2019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共排摸公益诉讼线索46件,立案3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3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其中不乏社会影响力大的精品典型案例。

在虹口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从来不是“独角戏”,也不是“单打独斗”。早在2019年3月,虹口区就出台了全市首个区级地方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新机制、新格局。

从保护历史建筑,到保护国有资产,再到解决高压电线等民生问题......近年来,虹口区检察院会同市场监管局、国资委、房管局、环保局、建管委、城管局、街道等部门,聚焦食药品安全、历史保护建筑、红色文化保护、基层社区治理执法难点等领域,在完善协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等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形成了司法执法的良性互动格局。

“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效力,比一般工作类检察建议更具刚性。”虹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万力告诉记者,目前行政公益诉讼以诉前检察建议形式居多。“大多数行政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并落实,但在一些案件中也仍存在一定阻力,尤其是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案件中,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为此,虹口检察机关强化外部联动,推动建立社会治理协作机制,以街道“圆桌会议”形式,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成效初显。

此外,万力建议,“希望能够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让我们更有’抓手’。当然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的调查需要更加扎实,检察建议也需更加硬核、精准,让行政机关能真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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