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网恋先买玉饰作为“定情信物”?

嘉定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27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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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面容青春靓丽,交往后温柔体贴,要求男友花钱时花样百出,一旦被怀疑便销声匿迹,美丽的头像背后其实是一伙人数众多、“精于”话术的诈骗团伙,受其所害者遍布全国。

2019年9月,小宋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叫“欣欣”的女孩。确定恋爱关系后,欣欣提出要购买一对价值4800元的玉饰作为定情信物,要求小宋支付一半价格,小宋略有迟疑,欣欣立马表示“生气”,小宋最终还是转账2400元。欣欣又以因其之前的怀疑导致她伤心为理由,要求小宋再发一个520元的红包。随后,欣欣不依不饶,要求再转账1314元。小宋出于谨慎,没再转账。不久,小宋就接到警方电话,才知自己竟然撞上了一个诈骗团伙。

据了解,如小宋这样的被害人遍布全国。2018年起,一个以销售玉石为名的“团队”逐渐形成,并不断招募业务员扩充规模。表面上,他们的主要业务是通过网络销售玉石珠宝,但实则是在社交平台上包装成年轻女性形象,随机搭识不特定男性,继而以确定恋爱关系,购买玉饰作为定情信物,支付如520、3344、1314、999等有特殊意义金额的微信转账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

公安机关查证,2018年至2019年9月间,该团伙骗取41名被害人37万余元。后嘉定检察院经过对客观证据的审查,证实仅2019年7月至9月期间,该团伙就累计骗得不同被害人140余万元。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27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电信网络技术,以虚拟定位、虚假身份解释不特定的被害人,在未与被害人实际发生物理接触的情况下,骗取被害人信任继而处分财产,其实质符合普通诈骗案的构成要件的同时,也符合2018年《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中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具有“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特征的规定,因而本案应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3月27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2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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