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爆炸事故致伤亡 多方索赔引纠纷

奉贤区奉城镇调委会讲法析理化解矛盾

本文字数:1511

  □法治报记者  夏天

去年12月初,奉贤区某模具材料厂在作业中,突发氧气瓶与液化气罐爆炸事故,当场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被炸飞的氧气瓶还坠入附近一所幼儿园中。事故带来了血的教训,以及让人后怕的风险,同时也产生了较为激烈的索赔纠纷。最终,奉贤区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和联合调处方法,成功化解了这起让人唏嘘的事故纠纷。

【事件起因】

2019年12月4日下午1时许,贾某在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进行钢板切割时,氧气瓶与液化气罐发生爆炸,贾某当场死亡。贾某之子与公司为相关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向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外,由于发生爆炸时厂内氧气瓶坠入某幼儿园,导致物品损坏。受损幼儿园与企业方为该事宜的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也向奉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经过】

奉城司法所立即成立调处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第一现场,并会同奉城安监队、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进行调处,群策群力,一方面稳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了解事件发生过程,并制定化解矛盾的处置方案。

在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过程中,调解员先后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从情、理角度,耐心对死者家属和企业方做了大量的思想疏导和安慰工作。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讲法析理,运用专业知识、技巧和经验,坚持注重依法调解、据理调解、用情调解,不偏不倚地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利益,通过法与情的结合,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互谅互让。虽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但经过调解员前期的交流安抚,及调解过程中的循循善诱,死者家属没有失去理智,力求通过平和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在调解员运用自身敏锐的判断能力及娴熟的调解技能的同时,也动员死者的亲朋好友积极出面协商,希望尽快解决善后事宜。最终,经过多次调处劝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成功化解,双方就赔偿死者家属具体金额达成一致后签定了协议。

在调处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受损幼儿园与企业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出入甚大,一度导致调解无法进行。在双方对赔偿损失的范围和金额争执不下的情况下,调解员多次对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律为切入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劝说,向他们讲解《物权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劝解双方互谅互让,尽早解决纠纷。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最终达成共识,企业房东屠某、企业法人代表刘某自愿同意一次性赔偿某幼儿园物品损失费用,两人各自承担相应份额,当事人三方签订了协议。

至此,由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损害赔偿纠纷在调处工作小组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调解心得】

作为第三方组织介入,调解员必须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角度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不偏颇任何一方。适当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考虑给予受害方人道主义的补偿。为解决矛盾,减少诉讼成本,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进行调处,应当在合情合理范围内自愿作出适当让步。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不懈、耐心劝说,没有因为死者家属与幼儿园的死缠烂打和无理要求而气馁,而是坚持不懈采取穷根寻据、心理疏导、换位思考等多元化调解方式调处。由于方法恰当、措施得力、态度诚恳,使家属与园方理智维权,为妥善解决该起意外事故调处打下了基础,未发生矛盾升级和激化现象。

人民调解不仅仅要化解矛盾纠纷,更要向人民群众传达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立健全。调委会将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认真总结梳理涉及百姓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与村(居)民的联系,扩大法律知识宣传覆盖面,加大纠纷化解工作力度,切实实现“矛盾不上交”。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爆炸事故致伤亡 多方索赔引纠纷 2020-04-21 2 2020年04月21日 星期二